赵弘恩
中国清朝官员
赵弘恩为中国清朝官员,于1734年6月18日-1737年2月10日期间,奉旨接替高其倬担任两江总督,事实上,稍早1733年10月起,他亦开始替代署理该官职。正式官衔为“总督两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操江、统辖南河事务”的两江总督,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中国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的军民政务。
前任
任职期间:1734年6月18日-1737年2月10日
继任:
政绩
清 康熙五十九年(1713年)重修隆中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2-04 21:12
目录
概述
前任
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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