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总督
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
两江总督,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驻江宁(今南京),总管江苏(含上海)、安徽江西三省的军民政务,正二品,加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衔者为从一品
督抚制度
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实行的是督抚制。当时全国划分为23个省,每个省设一名巡抚,为主管一省民政的最高长官。总督权力比巡抚大得多,但与巡抚之间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总督巡抚都是对上直接听命于皇帝。不同的是总督可以管数省,侧重军事,巡抚只管一省,侧重民政。当时全国设八大总督,分别为直隶两江、闽浙、湖广、陕甘、四川、两广、云贵总督
官职沿革
正式官衔为总督两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操江、统辖南河事务,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
清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于明南直隶辖地设立江南省,省府位于江宁(今南京)。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拆江南省为江苏、安徽两省。
江南省(今江苏、安徽两省及上海市)和江西省,是清王朝的财赋重地,也是人文荟萃之区。
两江总督前身为顺治四年所设置的江南江西河南三省总督总督府江宁(今南京)。 顺治九年,总督府一度迁往南昌,改名江西总督,不过很快恢复旧制。康熙元年,操江事务划归江南总督管理。康熙二十一年仍合,正式定名为两江总督。雍正元年,授与历任两江总督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官衔。道光十一年起,两江总督兼管两淮盐政。自同治五年起,两江总督兼管五口通商事务,授为南洋通商大臣
历任总督
大事年表
该职的前身为顺治四年所设置的江南江西河南三省总督,总督府驻江宁。
顺治九年,总督府一度迁往南昌,改名江西总督,不过很快恢复旧制。
顺治十八年和康熙十三年,江南、江西两度分置总督,不过在康熙四年和二十一年两省同归两江总督管辖。
康熙元年,操江事务划归江南总督管理。
康熙二十一年仍合,正式定名为两江总督。
雍正元年,授与历任两江总督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之官衔。
道光十一年起,两江总督兼管两淮盐政。
咸丰时期,太平天国占领江宁,两江总督府先后在扬州常州、上海、苏州安庆等地驻节。
自同治五年起,两江总督兼管五口通商事务,授为南洋通商大臣
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1870年8月22日),两江总督马新贻在江宁(今南京)赴署右箭道,校阅操练。校阅结束返回署衙时遭刺客行刺,重创胁肋,第二天死去。
总督官署
总督府设在江宁城中部汉府街明代的汉王成祖次子朱高煦)府内。
1853年-1864年洪秀全将这里扩建成金碧辉煌的天王府。1864年天王府被毁后,曾国藩在此按照礼制要求重建了两江总督府。
1909年南京城内穿城而过的宁垣铁路在此设车站。
1912年,这里成为中华民国的临时大总统府。
1927年-1949年,这里成为国民政府和总统府的所在地。
2003年3月,正式命名为总统府 - 南京中国近代史遗址博物馆并对外开放。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9 11:22
目录
概述
督抚制度
官职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