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都御史
明清两代的官职
右都御史,为明清两代的官职。雍正八年升从一品。清代为总督坐衔,乾隆十四年上谕,凡出任总督者,例授都察院右都御史。总河、总漕及各省巡抚,均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其应否兼兵部尚书或侍郎衔,由吏部请旨定夺。左右都御史为都察院最高职。从一品。
词语解释
右都御史,为明代与清代前期都察院的职官。明代左都御史、右都御史均为都察院长官,且均为正二品,下有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佥都御史正四品。再往下为御史。 清代前期以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事,左副都御史协理都察院事,而以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为外省总督巡抚之加衔,乾隆十三年停都御史衔。御史主要任务为巡抚全国各地,御史还可以直接向皇帝上书。
词语出处
明史》:都察院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佥都御史,正四品。《清史稿》:外省督、抚,并以右系衔,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为督、抚坐衔
参考资料
右都御史.汉典.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09 01:06
目录
概述
词语解释
词语出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