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才勇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
赵才勇,男,汉族,1965年09月出生,广东雷州人,1986年06月入党,1988年07月参加工作,广东省社科院毕业,研究生学历。曾任阳江职院学院党委书记
人物履历
1984.09—1988.07中山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读书(本科、学士学位)
1988.07—1990.03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干部
1990.04—1993.10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1993.11—1995.06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综合科副科长、助理检察员
1995.06—1997.12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综合科科长、助理检察员
1997.12—2000.05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宣处副处长、检察员
2000.05—2002.09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技术处处长、检察员(期间:1997.09-2000.07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在职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2.10—2003.11中共广东省阳春市委副书记(正处级)
2003.12—2007.03中共广东省阳春市委副书记(正处级)、市委党校校长
2007.03任中共广东省阳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曾任广东省阳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广东省阳江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年1月,阳江职院学院党委书记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4年5月20日,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阳江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赵才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4年11月,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阳江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赵才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才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职工录用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弄虚作假骗取讲师资格;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明知亲属不实际工作获取薪酬而未予纠正;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教辅选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赵才勇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才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阳江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0 11:37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