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翼(조익,1579年—1655年),
朝鲜王朝中期大臣。字飞卿,号浦渚、存斋,本贯丰壤,历仕四朝,官至
左议政,谥号文孝。有《浦渚集》传世。
万历三十年(1602年,宣祖三十五年),别试文科丙科及第。历任承文院副正字、成均馆典籍、司宪府监察、平安道评事、侍讲院司书、兵曹佐郎、
弘文馆修撰。期间因其所作《东海无潮汐论》一文得到
李恒福的赏识。
仁祖反正后,赵翼出仕,拜为
铨郎(吏曹佐郎及吏曹正郎)。在他的支持下,光海君所推行的
大同法(宣惠法)被保留下来。天启四年(1624年,
朝鲜仁祖二年)后历任
议政府检详及舍人、
弘文馆典翰、
司谏院司谏、弘文馆应教、艺文馆直提学、承政院同副承旨、右副承旨、刑曹参议、左副承旨、右承旨、左承旨、都承旨、
汉城府左尹、开城府留守、司谏院大司谏、弘文馆副提学、吏曹参判兼
备边司有司堂上、成均馆大司成兼兵曹参判、司宪府大司宪等职。
崇祯四年(1631年,仁祖九年)三月,
丁母忧,崇祯六年(1633年,仁祖十一年)
终制,十月升任礼曹判书。后历任弘文馆副提学、司宪府大司宪、
汉城府判尹等职。
丙子之役时,他为礼曹判书,欲扈从仁祖至
南汉山城,未能追上,遂至南阳,谋聚义兵,自己被推为大将,后入
江华岛,在清军攻江华岛时逃走。乱后,台谏弹劾他们不及扈从之罪,赵翼被罢职,退居新昌。
崇德八年(1643年,仁祖二十一年),起用为元孙辅养官,被他推辞。顺治元年(1645年,仁祖二十三年)、顺治二年(1646年,仁祖二十四年)又拜为礼曹、吏曹判书,依然不赴。随即
丁父忧。
顺治四年(1648年,仁祖二十六年)九月,赴任大司宪。翌年拜礼曹判书,不久仍任大司宪。仁祖去世后,他被新王孝宗拜相,授议政府
右议政,后升
左议政。顺治六年(1650年,
朝鲜孝宗元年)十一月,因他主张
李珥、
成浑配享文庙忤逆孝宗的意思,免去相位,拜领中枢府事。顺治十一年(1655年,孝宗六年)三月十日去世,谥号文孝。
赵翼是“性至孝”著称。丙子之役时,身为礼曹判书的他奉命将宗庙社稷的神主转移到江华岛,途中听说其老父在龙山,便带着神主先去龙山找父亲,结果就没能将神主及时送到江华岛。朝鲜孝宗当时在江华岛,对赵翼此事一直耿耿于怀。等赵翼去世后,有儒生请求将他配享书院,孝宗对自己的女婿们说:“你们死后也可以配享书院了,赵翼都能配享,你们凭什么不行?”此事也成为赵翼的一个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