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维希·温特霍斯特,生于奥斯纳布吕克附近一天主教徒家庭。曾在海德堡大学和格丁根大学受
法学教育。后当律师。德意志一八四八年革命中属保守派和“大德意志派”。1851—1853年和1862—1865年任汉诺威司法大臣。1866年汉诺威被普鲁士兼并后,进入普鲁士议会,为俾斯麦的反对派。1870年支持创立代表天主教教士、南德各小邦大官僚和贵族利益的中央党,后成为其首领。主张德意志各邦独立。参与同俾斯麦的“文化斗争”。反对高利贷资本,利用信奉天主教的劳动者的宗教感情来反对社会民主制,同时又支持俾斯麦的保护关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