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狂发作以心境高涨为主,与其处境不相称,可以从高兴愉快到欣喜若狂,某些病例仅以
易激惹为主。其主要表现为情绪高涨、
思维奔逸、
精神运动性兴奋。
症状简介
概念
其发作形式:轻型躁狂、无精神病症状躁狂、有精神病症状躁狂和复发性躁狂症。病情轻者社会功能无损害或仅有轻度损害,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
症状标准
以情绪高涨或易激惹为主,并至少有下列3项(若仅为易激惹,至少需4项):
(1)注意力不集中或随境转移;
(2)语量增多;
(3)
思维奔逸(语速增快、言语迫促等)、联想加快或
意念飘忽的体验
(4)自我评价过高或夸大;
(5)精力充沛、不感疲乏、活动增多、难以安静,或不断改变计划和行动;
(6)鲁莽行为(如挥霍、不负责任,或不计后果的行为等);
(7)睡眠需要减少;
(8)性欲亢进。
严重标准
严重损害社会功能,或给别人造成危险或不良后果。
诊断
病程标准
(1)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1周;
(2)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但不符合分裂症的诊断标准。若同时符合分裂症的症状标准,在分裂症状缓解后,满足躁狂发作标准至少1周。
排除标准
排除
器质性精神障碍,或
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躁狂。
[说明]本躁狂发作标准仅适用于单次发作的诊断。
20.1 轻性躁狂症(轻躁狂)[F30.0]
除了社会功能无损害或仅轻度损害外,发作符合30躁狂发作标准。
20.2 无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症[F30.1]
除了在30躁狂发作的症状标准中,增加“无幻觉、妄想,或紧张综合征等精神病性症状”之外,其余均符合该标准。
20.3 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症[F30.2]
除了在30躁狂发作的症状标准中,增加“有幻觉、妄想,或紧张综合征等精神病性症状”之外,其余均符合该标准。
20.4 复发性躁狂症[F30.8其他躁狂发作]
诊断标准
(1)目前发作符合上述某一型躁狂标准,并在间隔至少2个月前,有过1次发作符合上述某一型躁狂标准;
(2)从未有抑郁障碍符合任何一型抑郁、
双相情感障碍,或环性情感障碍标准;
(3)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或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的躁狂发作。
20.41复发性躁狂症,目前为轻躁狂[F30.8其他躁狂发作]
符合30 .4复发性躁狂的诊断标准,目前发作符合30 .1轻躁狂标准。
20.42复发性躁狂症,目前为无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F30 .8其他躁狂发作]
符合30 .4复发性躁狂的诊断标准,目前发作符合30 .2无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标准。
20 .43复发性躁狂症,目前为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F30 .8其他躁狂发作]
符合30.4复发性躁狂的诊断标准,目前发作符合30.3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标准。
20.9其他或待分类的躁狂[F30.8;F30.9]
治疗方法
药物治疗
(1)适应症和禁忌症:是目前治疗躁狂发作的首选药,主要用于躁狂急性发作及预防
双向情感障碍患者躁狂或抑郁的复发,总有效率为80%以上。急、慢性肾炎、肾功能不全、严重心血管疾并
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并急性感染、
电解质紊乱、低盐饮食患者禁用。年老体弱、怀孕及哺乳期妇女、12岁以下儿童慎用。
(2)用法和剂量:口服是惟一的给药途径,一般开始给0.25,每天3次,以后每隔1-2天增加1次药量,7-10天内加至治疗剂量每天1.5-2.0g,分次服用。锂盐治疗一般在7-10天内显效,经治疗血锂浓度达到治疗浓度2-4周后,病情无改善,则应更换其他治疗。
锂盐的中毒剂量与治疗剂量较接近,其疗效、不良反应与血锂浓度密切相关,除治疗期间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和治疗反应外,应对血锂浓度进行监测,可以据此调整剂量,确定有无中毒及中毒程度。治疗开始每周测1次,以后根据剂量及治疗反应每半月或1个月测1-2次。在中立急性病例时,血锂浓度宜保持在0.6-1.2 ol/L。超过1.4ol/L,易发生中毒反应,尤其老年人和
器质性疾病的患者易发生中毒。为了便于对比每次血锂浓度数值,要求每次取血测定血锂必须在服药后12小时进行。提前或超过12小时,均可影响血锂浓度的数值,因而丧失对比的意义。
用药剂量必须个体化,应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病情、不良反应及血锂浓度调整;增加剂量宜缓,每日药量应分次服,以减少不良反应发生;治疗期间患者应用含盐饮食。鼓励患者多饮水,注意观察治疗中毒反应。
(3)维持治疗:碳酸锂维持治疗,有预防复发的作用。经双盲实验,证明锂盐能减少复发次数和情感疾病发作的严重程度。维持治疗量为治疗量的一半,即每日0.75-1.0,维持血锂浓度不应低于0.6ol/L。疗程至少1年。
(4)不良反应:碳酸锂的不良反应与血锂浓度呈正相关。一般发生在服药后1-2周,有的出现较晚。减量、停药后不良反应可完全消失,如消化系统、神经系统、泌尿系统、心血管系统、造血系统、内分泌系统不良反应和锂中毒。
2、其他药物
(1)抗癫痫药:以
卡马西平为代表,临床上常用的二线抗躁狂药,适用于碳酸锂治疗无效的患者。另外丙戊酸钠亦是常见的抗躁狂药,特别对以上药物无效、不耐受及快速循环型双相躁狂患者。
(2)抗精神病药:
氯丙嗪和
氟哌啶醇能较快地控制躁狂发作且效果较好,但一般不单独使用,常与碳酸锂等合用。
(3)其他药物:如
氯硝西泮、
可乐定和
维拉帕米等,尽管有研究发现此类药物治疗有效,但治疗的效能不如锂盐、卡马西平及丙戊酸钠可*。
电抽搐治疗
电抽搐治疗对严重躁狂有一定治疗效果,其作用机制可能与药物作用相同,即纠正中枢神经递质的代谢异常。在有严密监护措施的情况下可单独应用或合并药物治疗。若合并药物治疗,应减少给药剂量。
心理治疗
目前认为心境障碍的心理治疗不太适合于躁狂发作期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