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残志坚》,作者:
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刘文韬,
京津冀文化网2016年12月2日。
作品
身残志坚
2003年4月7日,对于45岁的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
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张秉文来说,是一个
黑暗不幸的日子。
这天晚上,张秉文审查完一起案件的关键证据,准备好第二天的出庭预案之后,跟平常一样,骑着
自行车,行驶在回家的途中。突然,一辆急速驶来的重载
货车,因为躲避迎面而来的摩托车,把正常骑行的张秉文挂倒,车轮从张秉文的左腿上和左胳膊上,猛地轧了过去,只听“咣当”一声巨响,仿佛惊雷一般,张秉文一下子就失去了知觉,昏迷过去,肇事车辆逃逸。
经过一周时间的
抢救治疗,张秉文在医院里终于
清醒了,原来,是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轧断了他的左腿。
这个打击,对他的后半生,影响实在是太大了,以后还怎么工作?让他根本无法接受。
事故发生后,
张家口市委、市政府和
检察院领导,曾多次到医院探望,非常关心张秉文的健康状况和情绪波动情况,让领导们没有想到的是,张秉文面对失去的左腿,尚能冷静地咬牙硬撑,但是,一提到日后估计不能再上班了,可能要离开热爱的检察工作岗位,让这位一米八的大个铁汉,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激动的情绪,眼泪“刷刷”地倾泻而下,失声恸哭起来。
在张秉文看来,失去工作,比要了他的命,还要难受。
“我还能回到自己热爱的工作岗位吗?”病痛中的张秉文,一遍遍地问自己。
张秉文属于
高位截肢,左腿剩余部分不足10厘米,截面极不规则,医生建议坐
轮椅,可张秉文却说:“我代表的是检察队伍的形象,有谁见过检察官坐轮椅或者拄
拐杖的?我不甘心,我还要站在公诉席上,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我就要做到百分之百的努力工作。”
为了能够重新回到自己热爱的检察工作岗位,张秉文说服专家,要求高位截瘫,安装
假肢,
可是,假肢做好了,张秉文必须重新学习“走路”。
为了增强右腿的力量,他每天需要练习50次单腿下蹲。
为了锻炼腰腹的力量,他每天需要做60个仰卧、起坐。
为了强化上肢的力量,他每天需要做70个来回的俯卧撑。
张秉文给自己定的恢复训练运动量,远远超过了医生的要求,他之所以要这样,是因为他早已暗自下定决心,争取早一天重新“学会””走路,争取早一天重返工作岗位!
经过两年的积极治疗和康复锻炼,张秉文的身体状况,日渐好转。
2005年3月,张秉文拖着沉重的
假肢,毅然重返到自己熟悉的工作岗位。
从家到单位的距离约有五公里,没有直通的公交车。每天早晨,张秉文从家到公交车站要走一站多地,下车后,还要走一站多地,才到单位。每逢下雨,不但不能跑,还得更加小心翼翼地寻找避雨的地方。遇到下雪,最滑的是公交车车门口的地面,别人轻轻的一抬脚就上去了,而他呢,常常是迈上右腿,却滑得站不稳,拉不上来左腿。最怕的是大风天气,特别是经过十字路口,寒风冷冽,他只能把右腿弯曲一些,使左腿假肢尽量避免用力,减轻疼痛,让身体重心偏向右腿,保持身体平衡。
领导多次提出,给张秉文换一个相对轻松的活干,可他却说:
“人活着要有一种
信念,勇敢的战士永远不会脱离重要的战斗岗位,继续在公诉席上奋战,是我的精神支柱和力量之源。”
“能够投身检察事业是我的骄傲,我就像灯捻上的油,与其挥发掉,还不如燃烧自己,照亮周围。”
重返工作岗位以后,张秉文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办理的案件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丝毫不逊色于常人,甚至,有时候他的工作耐力,还超越了经常加班的工作人员。
我们把张秉文这种“身残志坚、爱岗敬业”的人生,称为“非凡人生”,毫不夸张。
张秉文就像一只受伤的大雁,飞翔在检察事业的蓝天。
检察公诉,程序繁多,审卷、
取证、提人、讯问、出庭、辩论,每办一起案件,都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正常人尚且感到紧张劳累,何况一个只有一条腿的残疾人?但是,生性好强的张秉文,从来不把自己当作残疾人来看待,而是,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科室人手紧张、办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的时候,主动承担了公诉科的
内勤。
办理一件案子,常常要在单位、
看守所、
法庭之间来回奔波,假肢与伤口结合处经常会磨出水泡儿,钻心一样的疼。每次张秉文都是用针尖儿把水泡儿挑破,再涂抹些消炎药,防止感染,然后,继续工作。假肢的维护费用也很贵,硅胶套是易损件,每次更换费用大约是一万元,正常更换周期是三至四年,由于张秉文使用频繁,磨损较快,每年都要更换,但经济上的负担,他从来不向单位提,总是自己默默承担。
张秉文在办公室里经常备着药品,一旦肚子稍有不适,马上就吃两粒,怕的是因为身体状况,耽误工作,因为,假肢与大腿的接触部位,走路的话,磨得疼,坐久了的话,硌得疼,最怕的是闹肚子,在单位没办法摘去假肢,上厕所都是问题。
可以说,为了工作,张秉文已经做到了克服一切困难,倾其所能。
左腿没了,他学会了用右腿开车。
左胳膊歪了,他学会了用右手打字。
张秉文严肃地说:“虽然我的左腿是假的,左胳膊是歪的,可我办理的案件不能有假,不能出错,必须是公正的。”
经历过一次生死攸关的
车祸,张秉文对很多事情,都看得淡然了许多,但是,唯独对工作的认真劲儿,仍然是丝毫不减,他常说:“案件质量永远是办案工作的生命线,公正执法永远是对司法人员的第一要求,我只求自己经手的每一个案子都能够铁证如山,案存公理,不负法律尊严,不负职责所在。”
记得2003年3月,张秉文接手一件
盗窃案。在同事的陪同下,他赴宣化看守所提讯犯罪嫌疑人李某。李某由于长期混迹社会,性格
桀骜不驯。“你挺讲义气呀?”张秉文的开场白,让嫌疑人一愣,接着,张秉文用江湖语气和李某聊了起来,李某的态度也逐渐平缓,开始对张秉文表现出信任。这时,张秉文话锋一转:“但是,我看不起你!你爸把你拉扯大容易吗?你惹完事顶多蹲几年大牢,可你爸爸八十多岁了,谁管?你那些所谓的兄弟会替你管吗?”自幼和父亲相依为命的李某,低头不语。全方位的法制教育,和风细雨的善恶辨析,张秉文打开了李某多年未解的心结。“我要立功!”李某很快道出了一起抢劫杀人案的重要线索,详细提供了犯罪分子的藏身地。张秉文作完记录之后,立即向院领导请示,及时移送了这一重要案件线索。发案地警方,根据这个线索,一举将犯罪嫌疑人抓获,使四年积案瞬间告破,为此,市检察院为张秉文荣记三等功,省院也通报表扬了他。
2009年7月,张秉文成功追诉了张家口市首例容留他人
吸毒案,有力地打击了涉毒场所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010年5月,公安机关以涉嫌
抢夺罪将犯罪嫌疑人任某移送宣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接到案件,张秉文深入分析作案手段特征,在补充完善证据的基础上,认为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使用“环境胁迫”的方法,强行劫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
抢劫罪。“
抢夺”与“
抢劫”,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在法律上,该案如果被认定为抢夺罪,法定刑是三到十年,认定为抢劫罪,法定刑是十年以上。“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由于张秉文的严查细审,准确定性,依法以抢劫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最终该案被告人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使案件得到了公平公正的结果。
2011年4月,张秉文适用《刑法修正案(八)》,成功办理全市首例
未成年人犯罪不构成累犯的公诉案件,5月,他办理了全市首例危险驾驶案……
有一回,中央政法委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检察院督导组到宣化
暗访,督导组对公诉席上着装规范、行为严谨、控诉有力的张秉文,当场表明身份,予以表扬。可是,当张秉文走下公诉席时,因为腿脚不便,走路的动作有些异常,引起督导组工作人员的注意。经过交谈,督导组工作人员,无不对张秉文的敬业精神,竖起大拇指,表示敬佩。
每一个疑难案件的成功办理,都是张秉文对检察业务孜孜以求的最好注脚。
用张秉文的话说,那就是“
萤火虫只有在振翅时,才能发出微光。”
人生没有彩排,在人生最艰难的日子里,张秉文硬是挺过来了,他是很了不起的,他的先进事迹,在全国各大媒体公开报道后,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张秉文经历的痛苦,有别人看得到的,也有看不到的,但无论经受过或是正在经受着多少痛苦,他都用一言一行表达着乐观、坚强与快乐,他坚信,只要精神不倒,残疾者,在事业上,也能绽放出耀眼的光芒。
张秉文同志身残志坚,用“美的坚守”一词,托起一名检察官满身豪气的正义感和使命感,抒写了一段不平凡的人生。
张秉文同志爱岗敬业,从事检察工作三十多年来,一直奋战在执法办案一线,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坚守为民情怀作为执法办案的最高准则,践行着一名基层共产党员,热爱生活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人生,什么最美丽?
重返公诉岗位后,张秉文曾在自己的日记中,写到:“美丽的人生并不遥远,就在我们每天行走的路上和辛勤的工作当中。”
张秉文同志的先进事迹,要求我们:
学习他
身残志坚、永不言弃的人生境界,坚决做到面对困难不消沉、不懈怠、不停顿,勇于担当、勇挑重担,在难题面前敢闯敢试,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在挑战面前敢作敢为,创新突破谋发展、夺标进位争一流。
学习他
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奉献精神,要干一行,爱一行,奉献一行,把平凡的工作岗位当作建功立业的广阔舞台,以过硬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技能,把工作中的每一件小事都做到一流,履职尽责、恪尽职守,创造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