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要达到一定条件才能选择转业。普通
义务兵和低级别士官没有转业,只有中级以上士官以及军官才有转业选项,也就是三期以上士官以及军官和
文职干部。
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
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
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
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
退役金。
计划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一般情况下士兵转业由地方民政局、劳动局等部门负责安置。副团(不含)以下军官由地方人事局负责安置,副团以上军官由组织部负责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