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午不食,又作叫持午,是佛陀为出家比丘制定的戒律。标准的称谓是“不非食时戒”,即僧人不应在不合时宜的时候进食用斋。凡超过中午之时限而进食者,称为非时食,为戒律所不允许。
佛教释义
佛教认为:清晨是天食时,即诸天的食时;午时是
佛食时,即
三世诸佛如来的食时;日暮是
畜生食时;昏夜是
鬼神食的时候。
如本法师著《
佛学问答》写道:过午不食的好处极多,是故佛陀制定之:
一、食欲少,能减低男女爱欲之心。
二、能得身心轻安,让肠胃得到适当休息。
四、有更充裕的时间可修行悟道。
五、欲得解脱(梵语vimokso),食欲必然净化故。
持过午不食有如上所述之好处,有理念而持午,人人皆可行之,持之以恒,即可得到持午之功德与利益,无有限制。
缘由
◇《
增一阿含经》云:
迦留陀夷向暮日入,着衣持钵,入城乞食。尔时极为暗冥,时迦留陀夷渐渐至长者家。又彼长者妇怀妊,闻沙门在外乞食,即自持饭出惠施之。然迦留陀夷颜色
极黑,又彼时天欲降雨,处处抴电,尔时,长者妇出门见沙门颜色极黑,即时惊怖乃呼,是鬼,自便称唤,咄哉,见鬼。即时伤胎儿,寻命终。由此因缘,佛遂立过午不食之制。
◇佛一日在
王舍城耆阇崛山,尔时城中
人民节会,作众
伎乐,
难陀跋难陀入城观看,众人与食,食讫再看,日暮方还,诸比丘皆加嫌责,并往白佛,佛遂制此戒。
◇《
摩诃僧祇律》卷十七:尔时比丘日暝食,为世人所讥:“云何沙门释子夜食?我等在家人尚不夜食,此辈失沙门法,何道之有?”诸比丘闻已,以是因缘往白世尊。佛告诸比丘:“汝等夜食,正应为世人所嫌。从今日后,前半日听食,当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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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在《
舍利弗问经》中说:“诸婆罗门,不非时食,
外道梵志,亦不邪食。”是故佛制诸比丘弟子不可非时受食。然而经过了正法、像法时期,到了明朝末年,已每况愈下,
莲池大师在《
竹窗随笔》中亦谈及:“越地安禅,夜
作斋,名曰放参饭,竞为侈靡,胜于午斋,相沿成习久矣!”
不非时食,是佛陀与其弟子每天正命而活的方式,具体原因在
律部中多有阐述,而且食而知足知量,是对个人减少欲求的一种修行。这种方式在开始的时候,身体会有一定的
不适应,慢慢也就习惯了。在家人可以持守
八关斋戒,其中也有不非时食一条。
过午不食叫做斋,持斋就是受持斋法而不违越。
释氏要览曰:“起世因本经云:‘乌脯沙陀,隋言增长,受持斋法,增长善根故。’佛教以过中不食名斋。”
大日经曰:“愚童凡夫犹如羝羊,或时有一想法生,所谓持斋。”
《破相论》
关于持斋的功德,
达摩祖师在其《破相论》中说:“持斋者,当须会意,不达斯理,徒尔
虚功。斋者齐也,所谓齐正身心,不令散乱。持者护也,所谓于诸戒行,如法护持,必须外禁六情,内制
三毒,殷勤觉察清净身心,了如是义,名为持斋。食有五种:一者法喜食,所谓依持正法,欢喜奉行;二者
禅悦食,所谓内外澄寂,身心悦乐;三者
念食,所谓常念诸佛,心口相应;四者愿食,所谓行住坐卧,常求善愿;五者解脱食,所谓心常清净,不染俗尘。此五种食,名为持斋。若复有人,不食如是
五种净食,自言持斋,无有是处。唯断于无明之食,若辄触者,名为破斋。若亦有破,云何获福?世有迷人,不悟斯理,身心放逸,皆为诸恶,贪欲恣情,不生惭愧,唯断外食,自为持斋,必无是处。”
赵朴初老居士在《佛教常识答问》中写道:按照佛制,比丘午后不吃食物。原因有两个:1、比丘的饭食是由居士供养,每天只托一次钵,
日中时吃一顿,可以减少居士的负担;2、过午不食,有助于修定。这个制度,今天南方国家仍普遍实行。最严格的只喝白水,连牛奶、茶、
椰子水都不喝。
过午食是破戒
《
法苑珠林》云:“不非时食者,是斋。斋者齐也,谓禁止六情不染
六尘,齐断诸恶具修众善,故名斋也。”
持斋又称持午,即过午不食。此“午”并非单指中午12点,而是以日照正中为准。因各地经度不同,
日中有所差别,每经度时差约为4分钟。(可参考全国日中时刻表)
《
佛祖统纪》:“
佛言,日中三世
佛食,时食若午时,
日影过一发一瞬,即是非时。若比丘非时食者,
波逸提(波逸提义翻为堕;堕在烧煮地狱)。斋者以过中不食为体。”
《
舍利弗问经》佛言:“非时食者,是破戒人,是犯盗人。”
《
佛说护净经》:“一切
檀越,施设法会,供斋调度,持斋者得食,不持斋者不得食。此饭一日持斋,得六十万世余粮。不持斋者,六十万世,堕饿鬼中。何以故?此信施难销。故宁吞热铁丸,不食此饭。吞热铁丸,须臾间耳,食此信施,久受大苦。五百万世中,受饿鬼苦。”
利益广大
持斋是佛门重要修持,在家信众持斋,有六斋日、十斋日等,也可精进随学
长斋,增长善法。而
八关斋戒,是在家人体验出家生活的受持。“第八戒者,一日一夜持,心如真人,奉法时食,食少节身,过日中后不复食,如清净戒以一心习。”(《
佛说斋经》)
持斋利益广大。《
旧杂譬喻经》云:“一日持斋,有六十万岁粮。复有五福:一曰少病,二曰身安隐,三曰少淫意,四曰少睡卧,五曰得生天上常识宿命所行也。”
《佛说斋经》云:“斋之福祐明誉广远,譬是天下
十六大国,是十六国满中众宝不可称数,不如一日受佛法斋,如此其福者,则十六国为一豆耳,天上广远不可称说。
寺院
斋饭乃十方
常住物,属于僧众,不可无故随意倒施在家俗人。在家信众前往寺院时,如在寺院过斋,可以
四事供养、为寺院劳动等作为斋饭的补偿。
在寺院斋堂过斋,结斋后,多余或剩下的食物(包括水果等)放在原处,不可带走。
《
佛说护净经》:“诸有设食之处,一切如法
作斋,不得怀挟余残食,归给妻、子。若食此饭,若腋底挟担,后五百世,常挟热铁轮,左腋底入,从右腋底出。一切斋饭,不可不慎,一米化作热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