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征收范围 ——我国境内销售货物(
销售不动产或免征的除外)、进口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或个人。
A.新增对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
实木地板、石脑油、溶济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等产品征收消费税;
C.调整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白酒的消费税税率;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
从2002年1月1日起,进口钻石及钻石饰品的消费税改由税务部门在零售环节征收,进口环节不再征收; 从2002年6月1日起,除
加工贸易外,进出口钻石统一集中到
上海钻石交易所办理报关手续,其他口岸均不得进出口钻石。
自2004年3月1日起,国家调整了进口卷烟消费税税率,除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外同时征收消费税定额税和
从价税。
自2008年3月5日起,对进口溶剂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蜡油除外)恢复按法定
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08年3月5日起—2010年12月31日止,对石脑油暂免征收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