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士出身
科举制术语
进士出身是科举考试取中的一个等级。宋代进士科考第分五甲,第三甲即称进士出身。元、明、清经殿试取录者共分三甲,第二甲若干人,均赐进士出身。此外,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也可统称为进士出身。
渊源
进士分甲制度是承袭宋制。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正月,举行的科举考试,取进士109 人、诸科207 人,又录取参加过十五次以上考试而未被录取的进士及诸科184 人,再取考“九经”而不合格的老年举子7 人,“特赐‘三传’出身”,共录取507 人。考试合格的进士及诸科300 多人“赐及第”,而将从考试不合格中录取的进士及诸科近200 人则“赐出身”,以示两者的区别。其后,宋太宗又命将进士及第者“定其优劣为三等”,这是首次将进士分为三等。又提高了进士入仕的寄禄官及差遣职务,“第一等为将作监丞,第二等为大理评事,并通判诸州”,“同出身以下免选,注初等幕职判司簿尉”。实际是将所有进士分为三等,一、二等为进士及第,三等为同进士出身
宋太宗淳化三年分进士为五等(进士分为五等自此始),一、二、三等赐进士及第,四、五等赐进士出身。仁宗天圣五年分进士为六等,后又变回五等,定第一、二甲为“进士及第”,第三甲为“进士出身”,第四、五甲为“同进士出身”(同出身),后曾改第五甲为“同学究出身”。南宋孝宗时改为第一、二甲为进士及第,第三、四甲为进士出身,第五甲为同进士出身。
内容
明、清科举殿试的名次分为一、二、三甲。
一甲三人,即状元、榜眼和探花,赐进士及第
二甲若干人(清朝时一般为40或50人),赐进士出身;二甲第一名,称“传胪”,又称亚元(起初,三甲头名亦称传胪,后仅限于二甲头名)。
三甲若干人(清朝时一般为100-300人),赐同进士出身。
明清取士,除两朝开创之初外,大体每科取士三百人左右,又因题请及恩诏而另增五十名或一百名的,属于特殊情况,并非“恒制”。同进士出身的进士也是正牌进士,只是名次靠后而已,三甲进士也可以去考庶吉士会试定去留,殿试排名次,殿试排出的名次很大程度上是要看当时的评阅试卷的读卷官的好恶和作为主考官的皇帝的心情。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03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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