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士出身是科举考试取中的一个等级。宋代进士科考第分五甲,第三甲即称进士出身。元、明、清经殿试取录者共分三甲,第二甲若干人,均赐进士出身。此外,
进士及第、进士出身、
同进士出身也可统称为进士出身。
进士分甲制度是承袭宋制。
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正月,举行的
科举考试,取进士109 人、诸科207 人,又录取参加过十五次以上考试而未
被录取的进士及诸科184 人,再取考“
九经”而不合格的老年举子7 人,“特赐‘三传’出身”,共录取507 人。考试合格的进士及诸科300 多人“赐及第”,而将从考试不合格中录取的进士及诸科近200 人则“赐出身”,以示两者的区别。其后,宋太宗又命将
进士及第者“定其优劣为三等”,这是首次将进士分为三等。又提高了进士入仕的
寄禄官及差遣职务,“第一等为
将作监丞,第二等为
大理评事,并通判诸州”,“同出身以下免选,注初等幕职
判司簿尉”。实际是将所有进士分为三等,一、二等为进士及第,三等为
同进士出身。
宋太宗淳化三年分进士为五等(进士分为五等自此始),一、二、三等赐进士及第,四、五等赐进士出身。仁宗
天圣五年分进士为六等,后又变回五等,定第一、二甲为“进士及第”,第三甲为“进士出身”,第四、
五甲为“同进士出身”(同出身),后曾改第五甲为“
同学究出身”。
南宋孝宗时改为第一、二甲为进士及第,第三、四甲为进士出身,第五甲为同进士出身。
二甲若干人(清朝时一般为40或50人),赐进士出身;二甲第一名,称“
传胪”,又称亚元(起初,三甲头名亦称传胪,后仅限于二甲头名)。
明清取士,除两朝开创之初外,大体每科取士三百人左右,又因题请及恩诏而另增五十名或一百名的,属于特殊情况,并非“恒制”。同进士出身的进士也是正牌进士,只是名次靠后而已,三甲进士也可以去考
庶吉士。
会试定去留,殿试排名次,殿试排出的名次很大程度上是要看当时的评阅试卷的
读卷官的好恶和作为主考官的皇帝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