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航标处隶属于
上海海事局,是所辖区域内的航标管理机关。连云港航标处成立于1982年,机关设有办公室、政工科、航标科、财务科共4个科室。
连云港航标处的辖区范围为:北界线自点35°05′10″N,119°18′00″E 至平岛北端 35°08′30″N,119°18′10″E概位再沿35°08′30″N纬线向东延伸线;南界线由31°40′N 纬线自江苏启东向东延伸线。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航标处负责上述区域内航标的设置、维护和管理等工作,辖区内共有各类航标共253座,其中包括 灯塔4座、灯桩 60座(含专用标4座)、导标22座、大型灯浮2座、灯浮138座(含专用标55座)、雷达信标19座、RBN/DGPS站2座、指向标站2座、AIS监控中心1个、AIS基站1座、VHF 1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