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
交通运输部直属正厅级行政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简称“上海海事局”)成立于1999年6月18日,为交通运输部直属正厅级行政机构,对所辖海区和港口水域的交通安全实行统一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水上安全、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港口航道测绘管理等工作。
历史沿革
原交通部上海海上安全监督局,1986年5月8日成立。
根据国务院办公室“国办发[1999]90号”文件和交通部《关于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的通知》(交人劳发[1999]2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原交通部上海海上安全监督局,1986年5月8日成立)于1999年6月18日成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交通部海事局)直属单位,正局级,对所辖海区和港口水域的交通安全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环境保护、海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有关多边和双边国际条约,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二)管理或负责规定区域内国际航行船舶和国内航行船舶的船舶登记,以及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辖区内外国籍船舶管理工作和审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负责口岸的海事管理工作。
(三)按照授权,负责船舶检验机构、引航机构、船员服务机构、海员外派机构和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航运公司安 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工作,以及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公约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四)按照授权,负责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人员和海上设施工作人员适任资格的注册、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船员服务簿和海员出入境证件发放及管理、船员专业与特殊培训管理及其考 试发证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重大水上交通事故、船舶重大污染事故处置及调查处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或具体实施辖区船舶防台、水上搜寻救助及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管理、指导或具体负责辖区内“船旗国”“港口国”和“沿岸国”管理、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线船舶进出口岸查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强制引航监督、船舶保安和防抗海盗、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
(七)管理、指导或具体负责辖区内“沿岸国”管理、海区(或水域)巡逻、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水上水下活动审核及监督管理、锚地和重要水域划定、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审核、航行警(通)告发布等工作。负责上海籍船舶水上无线电行政许可和辖区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工作。
(八)负责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等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九)按照授权,负责监督管理或指导规定区域内的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工作;负责东海辖区海上巡航执法和航海保障的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十)负责管理、指导本局机关和所属分支机构的海事业务、法制、规划计划、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固定资产、规费征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技术装备科技教育、政务信息、党群、审计、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等工作。
(十一)承办交通运输部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管理职能
上海海事局在上海市沿海海域和港口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水上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的执法权,统一管理上海市沿海、沿长江水域和上海港区水域内水上安全监管、防治船舶污染;负责辖区内的船员管理工作;负责规定区域内的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管理、航标管理、港口航道测绘、岸台通信等工作。
此外,按照我国沿海航标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由上海海事局所代为管理的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于2012年10月15日正式成立,新成立的东海航海保障中心整合了原上海海事局所属航标、测绘及通信等机构,属交通运输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辖区北起江苏连云港南至福建东山的南黄海和东海海域海事航标建设养护、港口航道测量绘图和水上安全通信等航海保障工作。下辖连云港航标处上海航标处宁波航标处、温州航标处福州航标处厦门航标处、上海通信中心、上海海事测绘中心、上海海图中心、连云港通信中心、南京通信中心、杭州通信中心、宁波通信中心、福州通信中心、厦门通信中心等单位。
管辖范围
水上安全监督管辖范围:
1、北界线:自岸边33°00′00″N纬度向东延伸。
南界线:
A:30°41′32″N/121°16′00″E(上海市与浙江省的陆域交界处)
B:30°32′55″N/121°16′00″E
C:30°33′03″N/121°21′30″E
D:30°28′49″N/121°42′30″E
E:30°32′00″N/122°16′00″E
F:30°32′00″N/122°20′30″E
G:30°30′40″N/122°27′36″E
H:30°28′00″N/122°27′36″E
I:30°28′00″N/122°32′48″E
J:30°31′23″N/122°32′48″E
K:30°35′20″N/122°12′54″E
L:30°44′20″N/122°16′58″E
M: 北鼎星岛北端
N: 花鸟山北端
O: 海礁北端
上述各点顺序连接,再从海礁北端向正东延伸联线。
2、牛棚港高压线(121°14′30″E)经度下游的北支水道
3、崇明岛附近长江干线主航道右侧标以北的水域。
4、长江干线浏河口下游。
5、绿华山锚地、金山航道、金山锚地及33°00′00″N纬度线以北附近的海上石油平台与相关船舶的管理。
6、大小洋山附近海域。
船报范围:其他国家领海内水以外的北纬9°以北,东经130°以西的海域。
搜救范围:30°40′N—33°N之间的海域。
航海保障及航行警告范围:23°34′N—35°00′N。(福建东山湾至江苏连云港)
航标业务管辖范围:
北起折线:点A(35°05′10″N/119°18′E)至平岛北端连线再沿35°08′30″N纬线向东延伸线;
南至折线:自福建、广东两省分界线沿117°14′E经线向南延伸到点B(23°30′N/117°14′E),再沿23°30′N纬线向东延伸线之间我国管辖海域长江口上海港港界下游水域。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法规规范处
综合计划处
财务会计处
人事教育处
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
通航管理处
船舶监督处
船员管理处
危管防污处
船舶检验管理处
航海保障管理处
基建装备处
规费征稽处
科技信息处
党组工作部(组织处)
宣传处
纪检监察处
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
处室办事机构
政务中心船员
考试中心
东海海巡执法总队
海事技能训练中心
分支机构
吴淞海事局
黄浦海事局
杨浦海事局
闵行海事局
金山海事局
宝山海事局
洋山港海事局
下属单位
后勤管理中心
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谢群威
党组成员、副局长:许骐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徐庆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谢开运
党组成员、副局长:曹杰
获得荣誉
2020年10月,被评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地理位置
地址:上海四平路190号海事大厦
邮编:200086
参考资料
上海海事局.上海海事局职能.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8 13:51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