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我国自1984年起在养老保险领域实施了一项重大改革,这就是推行退休费用的社会统筹。认真分析研究退休费用统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其给予恰如其份的评价,探索退休费用统筹与构造多层次
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在联系等都是十分必要的。
1.改变
企业各自负担本企业退休费的办法,改由社会保险机构或
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计算基数与提取比例向企业和职工统一征收退休费用,形成由社会统一管理的
退休基金;
2.企业职工的退休费用由社会保险机构直接发放,或委托
银行、邮局代发以及委托企业发放,以达到均衡和减轻企业的退休费用负担,为企业的平等竞争创造条件;
3.随着社会化程度的提高,退休费用不仅在市、县范围内的企业之间进行调剂,而且在
地区之间进行调剂,逐步由市、县统筹过渡到省级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