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汇是一个违法行为,视行为人的情节会构成“
逃汇罪”。
逃汇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或者将
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情节严重、
数额较大的行为。
1、
逃汇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及国家外汇监管部门的正常的
工作秩序。
1、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5%以上30%以下
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单位处逃汇数额5%以上30%以下
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境内机构、
侨资企业、外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低报出口货价、佣金等手段少报外汇收入,或者以高报进口货价、费用、佣金等手段多报分汇支出,将隐匿的外汇私自保存或者存放境外。
4、驻外机构以及在境外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中方
投资者,不按国家规定将应当调回的利润留在当地营运或者移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