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工程
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通信工程(Communications Engineering)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电子信息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设置背景
通信工程专业是伴随着中国通信事业的发展而建立的,由有线电、无线通信、电子技术、邮电通信等专业相互渗透、相互补充发展而来。21世纪以来,信息高速公路迅速兴起,通信技术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在国家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通信技术不断进步和对通信人才培养迫切需求的大背景下,各大高校开始陆续增设通信工程专业。
发展历程
通信工程专业的雏形起源于上海交通大学于1917年在电机工程专业内设立的无线电门,以及1921年设立的有线通信与无线通信门。1934年,清华大学在电机系设立电讯组。20世纪30年代初,浙江大学在电机系中设立了一个学科分组——电信组(或称电信门),它是浙江大学通信工程专业的最初形式。
1952年,中国以苏联高等教育为基础,对院系开始进行调整,专业模式逐步定型,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两校电机系的电讯组合并后成立了清华大学无线电工程系,上海交通大学成立了电信系。1957年,高等学校招生升学指导专业介绍中设置了通信类专业,包括电话电报通信、无线电通信及广播、邮电通信经济与组成3个专业。1962年,高等学校招生专业介绍在通信类中又增设了有线电设备的设计与制造专业,并将与通信工程相关的无线电技术和电子学从电机制造和电气器材制造类分离开,专门设立了无线电技术和电子学类。
20世纪六七十年代,通信工程专业的变迁较大。例如清华大学,1969年电子工程系的大部分迁往四川绵阳,成立了清华大学绵阳分校。1978年又迁回北京,恢复为无线电电子学系建制,为了拓宽专业,适应科技发展需要,专业设置有所调整,增设了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物理电子与光电子技术、微电子学共3个大学本科专业。
1979年,同济大学开始招收该校的第一批通信工程专业本科生。1980年,华北电力大学将原通信远动专业改名为通信工程专业,隶属电子工程系,是电力行业中最早创办通信工程专业的高校。
1984年,教育部对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进行了规范,正式颁布了高等学校工科本科通用专业目录,在工学中设置了通信工程专业,专业代码为工科1001,自此通信工程被作为一个正式的专业名称确立下来。
198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及毕业生使用方向介绍的目录中,通信类被单独设立为一个学科门类,原通信工程、电信工程、电力系统通信、通信系统工程、电讯技术、地面通信设备维修、数字通信、铁道数字通信、运动及通信、气象通信专业都被统一调整为通信工程专业。
1993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简介中,工学门类中与电有关的专业被分成电工类和电子与信息类两个分支,通信工程属电子与信息类专业,专业代码为080712,被指定为弱电专业,原通信工程、无线、多路通信、计算机通信专业都被划归为通信工程专业。
1998年,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将电工类和电子与信息类两个分支合并成电气信息类,通信工程专业属电气信息类专业,专业代码变更为080604,原通信工程和计算机通信两个专业都被统称为通信工程专业。
2012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原通信工程专业和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合并为通信工程专业,属电子信息类专业,专业代码变更为080703。
2020年,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通信工程专业为工学门类专业,专业代码为080703,属电子信息类专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具有道德文化素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掌握必备的数学、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和相应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身心健康,可从事电子信息及相关领域中系统、设备和器件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应用、维护、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培养规格
(1)具有在电子信息领域从事科学研究、工程开发与设计所需要的数学和自然科学基础知识;
(2)掌握通信工程相关的基本理论与技术,具有基本的计算机理论、应用与开发能力;具有系统的与通信工程专业相关的工程实践或科研训练经历,了解生产工艺、设备与制造系统,了解该专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3)能够熟练使用常用电子仪器仪表,初步具备设计与实施电子信息领域工程实验的能力,并能够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具有分析、提出方案并解决电子信息领域理论或工程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可参与相关系统的设计、运行与维护;
(4)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掌握基本的创新创业方法;初步具备电子信息领域中综合类实践、实验独立设计、分析和调试能力以及进行产品开发与设计、技术改造与创新、工程设计与分析等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在设计或研究过程中能够综合考虑经济、环境、法律、安全、健康、伦理等制约因素;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备科技论文写作基本能力;
(6)了解与通信工程专业相关行业的生产、设计、研究、开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技术标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经济管理知识,能正确认识电子信息技术对客观世界和社会的影响,具有良好的质量、安全、效益、环保、职业健康和服务意识;
(7)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8)掌握1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与合作能力;
(9)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对终身学习有正确认识,具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课程体系
总体框架
通信工程专业的知识体系包括通识类知识、学科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实践性教学等。课程设置应支持培养目标的达成,课程体系应支持各项毕业要求的有效达成。
通识教育类学分占总学分的40%左右。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人文社会科学课程学分、数学和自然科学课程学分、经济管理课程学分、外语课程学分、计算机信息技术课程学分、创新创业课程学分和体育课程学分。各高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学分。
专业教育类学分占总学分的50%左右,其中学科基础及专业类课程约占总学分的30%。
综合教育类学分占总学分的10%左右。主要包括:心理与健康教育、学术科技与创业活动、文体活动、跨专业选修课、社会实践及自选活动等。
总学分中,实践与实训教学学分(含课程实验折合学分)所占比例应不低于25%。各高校可根据具体专业的特点进行确定,专业类实践环节应能体现电子信息领域进行产品开发和设计、技术改造与创新创业、工程设计和分析、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的培养。
理论课程
除国家规定的教学内容外,人文社会科学、外语、计算机文化基础、体育、艺术等内容由各高校根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确定,其中人文社会科学类知识包括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基本内容。
数学和自然科学类包括高等数学、工程数学、大学物理等基本内容,各高校可根据自身人才培养定位提高数学、物理学(含实验)的教学要求,以加强学生的数学、物理基础。
各高校应结合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专业实际情况,开设融合专业发展与社会科学内容的创新创业类通识课程。
学科和专业类基础知识须涵盖电路与电子技术、计算机系统与应用、信号与系统、电磁场与波等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教学内容可参照教育部相关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基本要求。在讲授相应专业基本知识领域和专业知识时,应讲授相关的专业发展历史和现状。
除上述学科与专业类基础知识,还应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应包括通信原理、数字信号处理、通信电路与系统、信息理论基础、信息网络、工程图学中至少4个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
专业知识课程应包括数字通信、通信网理论基础、现代交换技术、多媒体通信、无线通信、宽带接入与互联网通信、天线与电波传播、光通信与光网络、移动互联网与终端、射频技术、卫星通信、移动通信等知识领域,可根据学校情况进行选取和适当补充。
依据上述核心知识领域的内容组合成核心课程,核心课程的名称、学分、学时和教学要求以及课程顺序等由各高校自主确定。以下为核心课程体系示例(括号内数字为建议学时数):
示例一:电路分析基础(32)、模拟电子技术(48)、通信电子电路(32)、数字电子技术(48)、C++高级语言程序设计(48)、数据结构(48)、微处理器与接口技术(64)、信号与系统(64)、随机信号分析(32)、数字信号处理(64)、通信原理(64)、电磁场与电磁波(48)、通信网理论基础(32)、现代通信技术(64);
示例二:电路分析基础(72)、模拟电子技术(72)、高频电子线路(64)、数字电子技术(64)、计算机软件技术基础(64)、计算机通信与网络(32)、微型计算机原理及接口技术(72)、信号与系统(72)、数字信号处理(56)、通信原理(72)、电磁场与电磁波(64)、通信网(32)、通信概论(32)、移动通信(32)、光纤通信(32)、通信系统集成电路设计(32);
示例三:电路分析基础(64)、模拟电子技术(64)、通信电子电路(48)、数字电子技术(64)、高级语言程序设计(56)、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及C++(32)、数据结构(40)、微处理器与接口技术(64)、信号与系统(64)、数字信号处理(56)、通信原理(80)、电磁场与传输理论(64)、通信网基础(56)、无线通信原理(32)、光纤通信与数字传输(56)。
实践教学
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完备的实践教学体系,主要包括实验课程、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及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的实验实践活动。
实验课程:在电路类、信号类、计算机基础和应用类、电磁场类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中必须包括一定数量的实验。
课程设计:至少完成2个有一定规模的系统的设计与开发。
实习:进行必要的工程技术训练(其中电子工艺实习必修、金工实习或其他相关实习可选)、专业相关的制作实习、生产实践等。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符合培养目标要求,一般应结合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有明确的应用背景,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学条件
教师队伍
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满足教学需要,生师比不高于25:1,专任教师不少于10人。新开办专业至少应有10名专任教师。在120名在校生基础上,每增加20名学生,须增加1名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不低于60%,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30%,35岁以下专任教师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30%;具有企业或相关工程实践经验教师的比例不低于20%(授予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可适当降低比例);实验教学须配备专任专职实验技术人员,35岁以下实验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师。
教师应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
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熟悉并承担该专业教学工作。
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要具有电子信息类专业或相关学科的教育背景,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本科毕业于电子信息类专业,或硕士、博士学位属于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物理学学科之一;(2)已从事专业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3)已获得电子信息相关行业的国家或国际资质或认证。
教师应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能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实践,参与学术交流,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所有专任教师均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应熟练掌握课程教学内容,能够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内容与特点、学生的特点和学习情况,结合现代教学理念和教育技术,合理设计教学过程,做到因材施教、注重效果。
教师应至少承担1门本科生的学科基础课程或专业课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或专业实习等,为学生职业发展提供必要指导。
设备资源
1、教学实验室
(1)具有物理实验室、电工电子实验室、电子信息类专业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实验设备完好、充足,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教学需要,生均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值不低于5000元;
(2)有良好的设备管理、维护和更新机制,近5年年均更新仪器设备值不低于10%,现有仪器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满足实验教学需求;
(3)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实验提倡一人一组,特殊情况下每组不超过2人;综合实验、大型仪器实验每组不超过4人,以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及独立操作能力;
(4)实验室应提供开放服务,满足学生课内外学习要求,提高设备利用率;
(5)实验教学过程管理规范,实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等资料齐全。实验室建设有长远建设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既要注重专业基础实验,又要注重新方向、新技术的发展,还要结合专业特长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建设专业实验室;
(6)实验技术人员数量充足,能够熟练管理、维护实验设备,保证实验环境有效利用、学生实验顺利进行。
2、实践基地
(1)因地制宜建设校内实习基地,能为参加实践教学环节的学生提供充分的设备使用时间,并设有专门的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践内容、实践过程等进行全面跟踪和指导;
(2)根据学科特色和学生的就业去向,本着“就地就近、互惠互利、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的原则,与科研院所、学校、行业、企业加强合作,建立具有特色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创新创业基地,参与教学活动的人员应理解实践教学目标和要求,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应具有项目开发和管理经验,为全体学生提供稳定的参与工程实践的平台和环境,满足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
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加强图书馆服务设施建设。注重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保证图书资料购置经费的投入,使之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图书资料包括文字、光盘、声像等各种载体的中外文献资料。
具有一定数量、种类齐全的专业相关图书资料(含电子图书)和国内外常用数据库,满足教学和科研需要。
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加强图书馆的信息化建设。具有基于计算机网络的完善的图书流通、书刊阅览、电子阅览、参考咨询、文献复制等服务体系。能够方便学生学习网络课程与精品共享资源课程,满足学生的学习以及教师的日常教学和科研所需。
信息资源管理规范,共享程度高。
教学经费
新办专业应保证充足的专业开办经费,专业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300万元,且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不低于5000元;近5年年均更新教学科研仪器总值不低于设备总值的10%;有充足的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费,满足日常实验教学需求。
已办专业除正常教学运行经费外,应有稳定的专业建设经费投入,满足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维护更新、图书资料、实习基地建设等需求。
质量保障
各高校应具有制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含实验大纲)、教学计划的管理规定,具有定期修订培养方案的机制,一般每4年对培养方案进行一次研讨和全面调整,修订工作有毕业生、用人单位、校外专家参与,并综合考虑各方反馈意见和专业发展情况,确保专业培养定位和规格适应学生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各高校应对主要教学环节(包括理论课程、实验课程等)建立质量监控机制,使主要教学环节的实施过程处于有效监控状态,并对课堂教学、课程考核、实验与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
各高校应建立对课程体系设置和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的定期评价机制,评价时应重视学生与校内外专家的意见。建立完善的评教、评学制度,有分级教学督导队伍对日常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有专业学情调查和分析评价机制,能够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效果和综合发展进行有效测评。
各高校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去向和就业质量、毕业生职业满意度和工作成就感、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等。
各高校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对毕业生跟踪反馈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得出包括培养目标、课程体系、理论和实践课程教学等在内的人才培养工作意见和建议,以及对毕业生知识、素质和能力的评价,并形成分析报告,作为质量改进的主要依据,使反馈信息能有效用于指导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
各高校应建立持续改进机制,针对教学质量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定期开展由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共同参与对该专业的教学质量内部评估,采取有效的纠正与预防措施,使质量监控结果、毕业生跟踪反馈结果及时用于人才培养工作的改进。每年对人才培养质量取得的成效和进一步改进措施进行分析、评价和总结,形成各专业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进行持续改进,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培养模式
针对工程认证中OBE理念的贯彻问题、通信工程专业新工科的内涵建设问题,以金课建设为引导,对专业核心课程、学科交叉融合、前沿课程进行精品课程建设;面向新工科建设,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深化学科之间交叉融合;建立以学生学习成果(OBE)为导向的创新实验、实践教学体系,促进产教融合;以贯彻工程认证理念为核心,建设基于学生学习成果的评价机制。
加强实践教学,重视第二课堂教育,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把产学研合作办学落实到各个教学环节之中。
第一、将理论课堂转移到现场。如《数字移动通信》、《程控交换》等需要结合现场设备、现场环境进行授课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的课程,将涉及到现场设备及环境的课程部分转移到企业现场,由企业的工程师进行现场讲解、指导并考核。
第二、将现场转移到理论课堂。聘请企业工程师来学校授课,将通信专业先进的技术、设计理念、工程思想传授给学生,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第三、将理论课堂转移到实验室。专业课程在实验室进行授课,一边讲解一边操作,不但能改善教学效果,还能增强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
第四、将参观实习改为现场实践实习。通过实训使学生充分认识通信设备及施工技术、光纤设备、微波设备等课堂上没有接触到的具体设备和技术,并在工程师的指导下进行训练。不仅增强了学生对工作岗位的认知,还有效培养了学生的工程意识。
CDIO(Conceive-Design-Implement-Operate)理念即“构思-设计-实现-运作”,是麻省理工学院等提出的新型工程教育模式,该模式要求密切联系实践,注重理论实践的结合。“互联网+”要求学生“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理念”,要求高等教育“结合专业,强化实践”,这与CDIO的“做中学”和“基于项目教育和学习”理念相一致。
在此基础上,结合互联网+时代对通信人才的社会需求,将通信工程专业课程进行分类:通识教育课、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并将实践环节分为三类:工程基础实践及课程设计类、生产实习和毕业设计。通过实践环节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及沟通能力,并通过聘请企业工程师作为学生导师,使学生可以充分了解社会实际需求、企业运营以及产品构思、设计、实施过程,对工程有整体认识。
此外,在科技创新环节,为学生提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互联网+”大赛、电子竞赛等科技创新平台。并通过通信工程专业要求教师在日常的专业课授课过程中结合实际创新创业项目,对课程相关知识进行讲授,从而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
发展前景
人才需求
21世纪以来,通信技术正在飞速发展中,将向着数字化、宽带化、智能化、个人化的综合业务数字网技术方向发展。通信技术和掌握通信技术的高级专业人才对数字化、信息化工作的顺利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保障作用,各行各业也需要越来越多的通信工程专业本科生作为数字化、信息化生产管理的基本力量。
考研方向
可报考信息与通信工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以及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适合邮电部所属各邮电管理局及公司从事科研、技术开发、经营及管理工作,可入职移动应用产品经理、增值产品开发工程师、数字信号处理工程师、通信技术工程师、有线传输工程师、无线通信工程师、电信交换工程师、数据通信工程师、移动通信工程师、电信网络工程师等岗位。
通信业就业主要企业有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运营商;华为中兴烽火科技朗讯西门子富士通等设备厂商;华为、苹果三星、小米、VIVO、OPPO等智能手机厂商。
开设院校
参考资料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已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16 12:27
目录
概述
设置背景
发展历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