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隆(1884~1938),字德舆,号玉堂,亦号睫巢子、睫巢居士,河州(今
临夏市)人。少年好学,博览群书,1902年中秀才,入杨增新州衙读书,与张建、金世清租显庆寺僧房苦读。1903年中
解元,1904年成
进士;以知县分发四川任用。先留四川督府文案办事,得总督锡良赏识,广阅督府档案。
本姓仲,为邓姓收养。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解元,次年中进士。历任四川新都知县,南充知府等。
辛亥革命后任甘肃省议员、参事,又任职官银号、戒烟总局、印花税处、造币厂、推运局及夏河县长等,多致力于实业、救济和宗教社团事业。1929年参与《甘肃通志》的纂修,民族、宗教等稿多出其手。
光绪三十三年任重庆香国寺厘金分卡委员。时重庆为通商口岸,驻有五国领事,常违约私运货物,偷税漏税。是年夏秋,邓查出德领事坐船私运海带9000余斤,并违约偷运洋靛油50桶,照章扣留,充公惩罚;并建议封闭私设洋行谦信号,遂杜绝外国领事馆从重庆冒运之弊。其后,邓又勒令英国传教士陶维义照章完纳厘金,维护国家权利与尊严,受人称颂。一次,重庆货厘局总办黄俊臣宴请五国领事,邓隆作陪。德领事与邓握手,表示敬意,并向其它领事介绍说:“邓委员熟悉条约,长于交涉,诸君须自爱,勿违约妄为”。后邓隆任新都知县,盗不入境,受“传旨嘉奖”。邓隆继任南充知县,不徇绅士情面。后代理顺庆知府。宣统三年春,邓隆以母丧回故里,时值辛亥革命推翻帝制,邓在兰州城南置宅名“拙园”居住。
辛亥革命后,邓隆参加国民党,历任甘肃省议会议员、省参事会参事、省官银号坐办、甘肃戒烟总局局长、印花税处处长、造币厂监督、榷运局局长、夏河县县长等职。民国24年后罢官居家,致力于宗教、慈善事业。
邓隆在甘期间,曾向省临时议会提出“联络官绅、调和汉回”以及“豁免前清积欠钱粮”、“停借公债”、“筹办城乡自治”、“查收罂粟地税”、“办理陇右民报”等提案,建议省府“组织银行”、“筹办实业”。民国初年,他先后在甘集资倡办光明火柴公司、甘肃织呢公司、河源采木公司等实业。邓隆对故乡建设及民间疾苦尤为关心。清光绪三十二年至宣统元年,河州苦旱,当局赈款救灾。后省府以借发为由,要将春耕籽种款1.5万两白银催缴纳粮,经邓隆与地方绅士奔走呈请,省库始发银1万余两抵折籽种款,不再追收。对于河州屯田(原军屯之地)负担过重和民国初年对灾民的额外荷派,邓隆等人均有呈请减免之议,但未被当局采纳。民国17年河州战事、灾荒,人民流离失所,邓隆同张建等人向兰州、新疆等地的临夏同乡及社会人士募捐,向乡民发放急赈。翌年初,邓隆经今康乐、广河、和政至临夏、永靖等地,沿途查看灾情,发放衣物、钱粮及药品;春耕时,又在临夏发放灾民籽种、农具和粮食、赈款;并雇人掩埋饿殍露尸,以诗记述时状。
抗日战争爆发后,甘肃应征壮丁首批集中于兰州华林山,发生疫病,缺乏医疗,多有死亡。邓隆以甘肃佛教会会长身份奔走呼吁,施药抢救,并亲去慰问照料,一连十几天朝出暮归,壮丁先后治愈400多人。邓隆于民国27年1月29日病卒兰州,享年54岁,葬于韩家坪公墓。
邓隆是甘肃近代著名学者,对文学、历史、地理、水利、民族与宗教均有研究,著作颇丰;对西夏文、藏文、佛经均研究宏深,为甘肃研究西夏文最早人物之一。主要著作有《壶庐诗集》四卷、《续集》一卷、《敬恭桑梓录》二卷、《密宗四上帅传》四十二卷、《拙园文存》四卷、《密藏问津录》六卷、《番佛名义》六卷、《藏文注解》一卷、《文字般若集》一卷,参与《甘肃民族志》、《甘肃宗教志》(均为《甘肃通志》分志)编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