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气象局是邵阳市政府工作部门。
单位介绍
邵阳市气象局位于邵阳市西湖南路孙家山旁,截至2015年底,全局共有112人,其中在职人员65人,党员41人。设立两个支部、三个党活动小组。单位内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业务发展科、人事教育科(工会)、政策法规科(执法大队)、5个直属业务单位:邵阳市气象台(装备保障中心)、邵阳观测站、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重点工程建设办)、防雷中心、财务核算中心和2个地方机构:邵阳市防雷减灾办公室、邵阳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辖10个县(市)气象局(站)。
1957年8月,成立湖南省邵阳中心气象站,开始行使邵阳气象工作管理职权。1986年3月,改称湖南省邵阳市气象局。
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在邵阳市委、市政府和
湖南省气象局的正确领导下,邵阳市气象部门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通过实施气象
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山洪项目、邵阳新一代天气雷达、台站搬迁等项目,大力推进现代业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10个国家站全部建成新型自动站;全市区域站经过逐年补充调整及更新,数量已达309个,邵阳新一代天气雷达运行稳定。全市信息网络实现了提质扩容,县级综合业务平台及省市县三级高清
视频会商系统投入业务运行。
邵阳市气象局始终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弘扬“为民管天追求卓越,优质服务造福三湘”的气象人精神,以“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为目标,积极履行气象社会管理职能,不断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深化气象改革,大力提升气象服务保障能力,为邵阳在湘西南部地区崛起作出新贡献。
2017年11月,邵阳市气象局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
截至2015年,我局具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占86%以上,其中硕士研究生5人,接受研究生教育5人;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的有7人,具有工程师职称的有30人。
邵阳市气象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对本地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组织管理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班子
邵阳市气象局领导名单: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严光荣(主持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从省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谢美兰
党组成员、副局长:金宣喜
调研员:戴 宇
调研员:佘祝荣
机构职责
1.职能科室
(1)办公室
主要职责:草拟全市气象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报告、规章制度;了解、督查督办全市气象重点工作和全局计划、决议、领导交办事项的执行情况;协调市局机关工作和各类会议安排;归口管理文秘、机要、保密、宣传、政务信息、综合调研、档案、年鉴、信访、目标管理、外事、应急管理、市局大院行政事务管理、机关接待、文印、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等工作;组织发布全市气象行业重要信息。
(2)业务发展科(人影办)
主要职责:负责制订全市气象综合观测体系、信息与技术保障体系发展规划与计划、业务流程、技术规范等,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负责拟订天气、气候、气候变化、生态与农业气象、雷电、应用气象、环境气象、决策服务、减灾服务、专业气象服务以及气象科学研究等业务的发展规划、技术规范等,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全市地面气象观测、雷达探测、生态与农业气象观测、大气成分与环境气象观测、特种观测、气象技术装备等业务,组织技术开发与推广。组织全市大气探测、气象信息网络等现代化重点工程建设;组织全市气象技术装备保障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气象监测、气象技术装备与计量检定的行业管理与协调指导;负责全市气象行业的无线电管理。组织管理气候资源的调查评估、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科学研究与科技发展、人工影响天气等工作。
承担全市大气探测装备的日常维护和区域天气观测站(中小尺度灾害天气自动气象监测站)的检定维修等技术保障任务。
(3)人事教育科(工会)
主要职责:负责市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考察、任免和管理及处级后备干部的推荐工作,协助局党组做好全市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工作;负责全市气象部门职工考核、奖惩、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录用调配、退转军人的安置、毕业生的分配工作;负责全市气象部门劳动工资、职工保险福利、养老保险、公务员、全员聘任制人员、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气象部门人事、政工和劳动工资统计上报工作;拟定全市气象部门人才吸收、培养、使用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气象部门职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委党务、工会和妇代会等工作。
协助局党组抓好全市气象部门的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市气象局党组成员及党组管理干部实行党章和有关规定范围内的监督;负责市局党组管理干部违纪案件和本市气象系统重大违纪案件的查处;负责廉政文化建设,协助局务公开和信访工作。负责本市气象部门的审计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制度、预算执行情况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4)政策法规科(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负负责气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执行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地方性气象法规、政府规章及其规范性文件; 组织、协调和管理气象行政许可、执法、复议、应诉工作;综合协调气象行业管理;组织气象事业发展战略中重大问题的政策调研;负责气象科技服务的宏观管理和协调;组织气象科技服务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制定和监督实施;负责气象科技服务目标任务管理,负责气象科技服务经济效益核算和统计报表工作;雷电灾害的防御组织管理;负责气象软科学研究、气象科技服务研究及其成果推广应用。
承担全市防雷减灾工作的管理;组织全市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检测单位的资质评审和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对防雷技术服务、防雷产品质量、防雷检测机构计量认证等进行协调和管理;组织防雷减灾宣传,负责雷电灾情的汇总、上报和对外公布;组织安全生产防雷专项检查和督办;承办
邵阳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邵阳市气象台(装备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制作本地区灾害性天气预报,补充订正常规天气要素预报,并提供指导产品;负责责任区的临近天气预警业务;负责本地区气候灾害调查、监测与气候评价;负责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气象服务,通过媒体发布公众气象服务,为相关行业提供专业气象服务;负责对所辖市(县)气象局提供预测预报业务指导;承担多轨道预报预测业务工作;承担气象信息制作、开拓、服务工作。
装备保障中心(邵阳天气雷达站):
负责新一代
多普勒天气雷达探测及相关信息的上传工作;负责责任区内天气的监测、雷达分析产品的制作预报;负责责任区域内灾害性天气的预警和联防;
负责雷达设备的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负责雷达及附属设施的维护;开展雷达业务的新技术研究;负责对县级台站的短时、
临近预报的业务指导;负责雷达站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地面常规气象等观测及发报工作;负责地面探测资料预审;负责地面气象探测设备的维护、保护;
负责观测场及其周边环境的保护;负责全市雷电的监测和发报等工作。
(3)邵阳市防雷中心
主要职责:组织本市雷电的监测与防护体系业务运行,开展防护技术研究开发工作,推广应用防雷新技术、新产品,推进防雷科技成果的市场转化;开辟防雷技术服务新领域;负责对全市防雷技术服务的业务指导;承担雷电灾害分析调查、鉴定和风险评估;承担邵阳市区的防雷检测、防雷装置设计技术性审查等防雷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开展防雷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负责协调市级防雷技术服务相关部门或行业的关系,优化全市防雷技术服务工作环境。
(4)邵阳市气象局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邵阳市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承担市局大院后勤管理服务工作;拟定大院物业管理规定及大院物业管理社会化的有关政策实施;承担大院水、电、绿化、美化、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承担市局大院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市局大院规划工作;负责局大院房产、房改的统一管理;承担基建项目和零星土建、公共设施维护、维修工作。负责市局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承办市气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邵阳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气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立健全和落实完善发展地方气象事业的计划财务体制及投入机制;负责全市气象部门计划财务、基本建设、项目库、预决算、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有资产、统计、房改、政府采购、会计事务、企业(实体)财务运营监督、地方气象建设项目等管理工作;承担各项经费的调控和监督管理。
历史沿革
1936年9月,湖南棉业试验场在邵阳市沙井头一巷设邵阳测候所,1944年5月停止工作。
1950年8月归属湖南军区管辖。1953年8月气象部门由军队建制转为地方政府建制。
1957年8月,成立湖南省邵阳中心气象站,站址为邵阳市中心路23号。
1958年10月更名湖南省邵阳专区中心气象站。11月,成立邵阳气象台。
1959年1月,邵阳专区中心气象站归属邵阳行政公署建制,由地区农业局领导。业务技术、器材供应仍归省气象局管理。1960年5月更名邵阳专区气象服务总站。
1962年7月,湖南省气象部门管理体制上收,该站人事、财务、业务由省气象局管理,党团活动、行政生活属邵阳行署农村办管理,10月,更名
湖南省气象局邵阳专区总站。
1964年6月,更名湖南省气象局邵阳专区分局,为县团级单位。
1985年3月设立邵阳市气象局,地、市气象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86年3月,邵阳地、市合并后统称邵阳市气象局,内设5科1室。1988年7月增设通信科。
1989年3月增设综合经营办公室,全局6科2室,1991年11月,增设监察审计室。
1992年2月,
机构改革,局内设:政工秘书科、业务管理科、综合服务科、天气气候科(气象台)、观测科、专业服务科(气象科技服务中心)。1993年2月,恢复办公室,政工秘书科改为政工科,其他科室未变。
1996年12月,机构改革,内设:办公室、人事劳动政工科(监审科)、业务科教管理科、产业发展管理科、邵阳市气象台,辖邵阳市气象观测站和9个县(市)气象局共10个正科级单位。
2005年底,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业务发展科(邵阳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政工科(监察审计科、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科(邵阳市防雷减灾办公室)。局直属单位:邵阳市气象台、邵阳市气象局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邵阳市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邵阳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邵阳市防雷中心。管辖未变。
2012年8月7日邵阳市气象局迁新址到西湖南路(市精神病医院旁)。
主要职能及工作内容 邵阳市气象局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
公益事业单位,在邵阳市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邵阳市气象事业已初步建成了由国家基准气象站、国家基本气象站、国家一般气象站和中小尺度灾害天气自动气象监测站网、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为骨干、布局基本合理的现代化大气综合观测系统;基本组成了由天气预报、气候资料、农业气象与生态、人工影响天气、气象执法、气象科技、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构成的气象服务体系。
主要荣誉
1998-2008年,邵阳市气象局10次被湖南省气象局评为重大气象服务先进集体,2次被
湖南省人民政府评为“抗洪救灾先进单位”。
2000年,邵阳市气象局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2004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08年被中国气象局评为“全国气象部门局务公开示范单位”。文明创建活动中,先后受湖南省气象局表彰的有6人,
2010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文明单位”;2012年被湖南省气象局评为“湖南省气象部门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优秀达标单位”、“气象科技服务先进单位”、“重大气象服务先进集体”,获得湖南省气象局“气象科技服务创新奖”。,卿国清被
湖南省人民政府评为文明创建先进个人,记二等功一次。
2000年以来,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被湖南省气象局3次评为先进单位,6人次评为先进个人。
荣 誉 录
邵阳市气象局历年获省部级表彰情况表
历年获省部级表彰的个人名录
县级气象局
获得荣誉
2017年11月,邵阳市气象局获得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