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世恭
清代福州三大书院山长
郑世恭(约1822—1895),字虞臣,闽县(今福州)人,世居衣锦坊洗银巷(营)。郑鹏程四子。咸丰二年(1852)进士,殿试在前十名,以一字之误,降为二等,用户部主事,后归乡,闽督左宗棠闻其学问操守,聘为凤池书院山长10年,王凯泰又聘为致用书院山长10年,终正谊书院讲席。先后任凤池、致用、正谊书院山长共20多年,毕生布衣素食。精于经学,善品诗不作诗。工书,清丽典雅。能言诗而不自作。
人物生平
品学兼优
郑世恭为学甚勤,能背诵《十三经》,且熟记相关“注疏”,擅长制举文章。咸丰二年(1852),一举登第,殿试成绩优异,名列前茅。然保和殿朝考时,却因一字笔误,而被抑为二等,遂与翰林院失之交臂。其后入职户部,授主事。
咸丰时期,清朝风雨飘摇,内忧外患纷至沓来,国家财政危机严重。当时部曹岁入至微,官俸难以糊口,更遑论维持家计。且“坐曹”非20年不得外放地方,故无家资者难以坐守此职。郑世恭家徒四壁,只好告假还乡,以教馆授徒,得微薄馆金度日。古代社学、家学、私塾等基层教育机构中的教师,身份普遍不高,郑板桥对此事就曾自嘲曰:“教馆从来最下流,傍人门户渡春秋。半饥半饱清闲客,无枷无锁自在囚。”即使如此,世恭最终也难得稻粱之谋。失馆之日,竟“至效女功络丝,日得百十钱以自活,如是有年。”(民国《福建通志·文苑传》)
主事一职在清朝官制中位列六品,依清制,其冠顶用“白车渠”。每逢喜丧戴冠之际,郑世恭往往怒摔其顶,大有不遇之感。《论语》云:“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穷且益坚”四字,是古代君子修身箴言,虽仕途不畅、经济贫乏,而郑世恭仍能坚守儒者节概,不滥作妄为。
同治五年(1866),时任闽浙总督左宗棠知道世恭品学兼优,于是延聘其为凤池书院山长,直至光绪元年(1875)为止,郑世恭在书院主讲前后10年。光绪二年(1876),又应王凯泰之聘,移主福州致用书院,至光绪十一年(1885)止,掌教该书院亦10年。林鸿年病殁后,他又继任福州正谊书院山长数年,直至病卒。
俭约朴素
福州致用书院以课经史为主。《致用堂规约》作为书院的教学指导,针对当时学界研究经史的情况,指出“近世学者,每以研经考史为难事,其病在欲速而不暇为耳”,并明确提出学习日程,说:“为学最忌进锐退速,一曝十寒……按日所读经史、古文等,照式填写课程簿,每逢十日,汇呈讲堂,山长面加考验。”郑世恭领会《学规》所定的教育宗旨及课程要求,在教学上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对经学课程,他主张“治一经毕,乃易一经”,详细计划1年中所要读的经书;治史、治“小学”课程,皆按照卷次顺序,并选择其中疑义,加以解惑。
入主致用书院第1天,郑世恭对诸生申明,自身于经史一门所学甚浅,希望能与诸生一起研究、共同进步,“以为教者、学者由此可以相长。”当时饰智矜愚者或讥诮之,而郑世恭坚守自己的教学目标和课程设计,不恤人言。10年后,师生所学皆多有可观之处。如政和人宋滋蓍、长乐人陈寿喆,都在世恭的指导下,对经、史之学有所成就。
朝廷对省城书院山长的待遇颇为优厚。同治十二年(1873)制定的《致用堂章程》中的“年定用款”条,详细记录致用书院山长的薪资待遇标准:“山长修金陆百两,膳金壹佰贰拾两,年节敬每次贰拾两,共银陆拾两;延请之初,送关聘金贰拾两,年应银捌佰两。”凡遇闰月,皆增膳金银拾两。另外,往来盘缠用度等,约计路程远近以临时酌款。郑世恭虽身居院长一职,而“毕生布衣蔬食,枯坐一室如老僧,出则步行”,行事从不铺张浪费。
善于鉴赏诗文
史载郑世恭“能言诗,绝不自作”。郑世恭是郑孝胥的叔祖,早在郑孝胥4岁时,其父郑守廉就将他托付给世恭培养教育,跟从其受《尔雅》等儒家经典。以后二人过从甚密,郑孝胥在学习经史之余,经常与世恭谈诗论文,“往往至深夜不已”。
郑世恭善于鉴赏诗文,亦工书法,其“书法近‘闲邪公’,晚年参以篆隶”。
他曾为福州正谊书院题写匾额“正谊书院”,榜书笔力遒劲,间架自然合度,给人以浑厚端庄的感觉,可谓书如其人。
亲属成员
父:郑鹏程,嘉庆元年(1796)进士,历官湖南常德知府,颇有政声,著有《聊以补拙斋集》;
母:裴氏,同治帝曾为其赐立“贞寿之门”牌坊,旌表其行。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05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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