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李嘉,字号待考。生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约卒于乾隆三十七年(1772)。揭阳县渔湖都平沟郑村(今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双彭村彭沟郑)人。行伍出身,
乾隆十三年(1748)奉旨接替杨瑞,郑李嘉担任台湾地区澎湖水师协副将。
雍正十三年(1735),郑李嘉任澎湖水师协右营守备,二年俸满,按定例咨部推升。乾隆三年(1738)十月,由福建提督许良彬推荐,赴部引见,题补福建水师提标守备千总,堂考时获得前二等“中平好”的良好评语。乾隆六年(1741)三月,升任福建水师提标右营游击。乾隆七年(1742)调任福建海坛镇标右营游击。乾隆十年(1745)十月,郑李嘉累升澎湖水师协标左营游击兼管中军事。
乾隆十三年(1748)正月,时任澎湖水师协镇杨瑞(副将统理一协军务,又称协镇。仅次于总兵,总督、驻防将军、河道总督及漕运总督下亦设副将,掌总理营务、催护粮艘等事,其中中军副将下辖的兵力称为“一协”)升海坛镇,郑李嘉代理协镇一职(清代《续修台湾府志·卷十》有载)。至同年十一月,晋江人邱有章任澎湖水师协镇,始去该职。
郑李嘉代理澎湖水师副将(从二品),成为镇守澎湖的最高军事指挥官。在任期间,其保境安民,廉洁奉公,颇有政绩。乾隆十三年(1748)十一月,内调福建水师提标右营游击,年五十七岁。乾隆十六年(1751)十二月,以年老免职休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