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徽六年(公元655年),
王皇后与
萧淑妃合谋对皇帝行鸩毒,结果事情败露,导致二人一并被废。而郑贵妃未曾涉身其中,得以保全自身,继续以贵妃之尊居于宫中。
显庆二年(公元657年)春,唐高宗首次携文武百官与皇子后妃搬到东都洛阳居住。郑贵妃便跟随唐高宗与文武百官、皇室宗亲一同迁居东都。
唐高宗
龙朔二年(662年)对妃嫔称号品级进行更改,正一品妃位被改为“
赞德”,共置两人。而郑贵妃与另一位妃子同居赞德之位。到了
咸亨年间(670-674年)又恢复了旧制。
弘道元年(公元683年),唐高宗李治驾崩于
贞观殿。按照唐朝旧例,皇帝驾崩后,无子妃嫔都应削发为尼。但郑贵妃却在东都洛阳
时邕坊购置私宅,成为了中国历史上首位在外立宅的贵妃。
据《
河南志》与《
唐两京城坊考》记载,郑贵妃的私宅后来被
唐玄宗的长子郯王
李琮改为自己的府邸,由此我们便可推断出郑贵妃的身份。首先,唐玄宗仅有的两位贵妃分别是
董贵妃和
杨贵妃,因此郑贵妃并非李隆基的贵妃。而唐高祖、太宗、中宗、睿宗的贵妃皆不姓郑,因此郑贵妃只有可能是唐高宗
李治的贵妃。且史书记载李治后宫确实有郑氏女子,为李治生下了二皇子
李孝。但郑贵妃与李孝的生母郑氏是否为同一人,暂不得而知。
郑贵妃在洛阳时邕坊立宅之举,使她成为我国历史上首位在外立宅的贵妃,开启了唐代后妃在外立宅的先河,其影响持续到了
唐中宗时期。据记载,唐中宗时“虽左右内职,亦许时出禁中。上官氏及宫人贵幸者,皆立外宅,出入不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