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盐务局
郯城县政府工作部门
郯城县盐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正科级建制。
单位简介
郯城县盐务局是郯城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正科级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行政上接受县委县政府和临沂市盐务局双重领导,以市盐务局为主。
郯城盐业公司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实体组织,依法从事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隶属于临沂盐业公司,现有干部职工82人。与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盐业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的盐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受理盐业违法行为举报,制止和纠正各类涉盐违法行为,维护好全县盐业市场秩序;
3、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受理用盐单位提报的用盐计划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盐业市场的有序供应;
5、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盐资源,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保障全市盐产品供需基本平衡。
6、负责下属企业的管理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机构
办公室、人事科:收发文件、管理职工档案、四防安全、后勤保障;
财务科:财务管理;
业务科:食盐市场管理和食盐计划的落实;
食盐配送服务中心:将合格碘盐送到全县零售商店;
盐政稽查大队:负责管理全县食盐市场秩序,打击涉盐违法行为。
领导班子
郯城县盐务局局长、郯城盐业公司经理:王学洪,主持局(司)工作。
郯城县盐务局副局长、郯城盐业公司副经理:崔向斌。
郯城县盐务局副局长、郯城盐业公司副经理:谢堂华。
郯城县盐务局副局长、郯城盐业公司副经理: 申永波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07 14:31
目录
概述
单位简介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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