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指挥使
古代官名
都指挥使,官名,明制为正二品。唐末有行在都指挥处置使,为临时差使,五代始用作统兵将领之称。明代凡朝廷有吉凶丧事,序头衔,都指挥使在布政使、按察使之前。
历史沿革
唐末有行在都指挥处置使,为临时差使。据杜文玉教授考证,都指挥使在晚唐时已为较常见的武职。《资治通鉴》广明元年(880年)十一月条载:“汝郑把截制置都指挥使齐克让奏黄巢自称天补大将军。”张国刚教授于《唐代官制》中亦说:都指挥使,“掌领兵征讨,与都知兵马使无异,而晚唐都知兵马使之名已不多见。疑即为都指挥使所代替。”
五代时,始用作统兵将领之称,尽统诸将,非一都之指挥使。
宋殿前司和侍卫亲军马、步军司均设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下属各军设都指挥使。
南面官北面官、金殿前司、京城武卫军与诸总管府皆有都指挥使。
元置都指挥使司,设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
明初,于中央设置都督府,为全国军政之总理机关。地方则设都卫指挥使司及行都卫指挥使司,置都卫指挥使及行都卫指挥使,主管一方军政,而受成于都督府。各省都指挥使司设都指挥使一人,为地方最高军事长官,隶属于京师的五军都督府
清军入关以后,都司“民化”趋势愈发明显,其军事职能渐趋消失。雍正三年(1724年),清代的都司全部裁撤,从此再无都指挥使司意义上的都司,只余绿营兵的中级官员“都司(佥书)”。另据《清史稿》记载,清设有外卫都指挥使(正二品),銮仪卫都指挥使(正一品)等官。
官员管理
选任
明初年,可以世袭得之。洪武四年(1371年)以都指挥使节制方面,职任甚重,定制不准世袭,全由朝廷选择升调。在素质要求方面,则是“考选其才者充之”。
明代任官之事,武归兵部。《明史·选举志》记载,“凡大选,曰色目,曰状貌,曰才行,曰封赠,曰袭荫。其途有四,曰世职,曰武举,曰行伍,曰纳级。初,武职率以勋旧。太祖虑其不率,以《武士训戒录》、《大诰武臣录》颁之。后乃参用将材,三岁武举,六岁会举,每岁荐举,皆隶部除授。”而“官之大者,必会推”,则“都指挥、留守以下,上一人”。这说明,明代都指挥使的选任有世袭、大选和会推等途径。
辖区
明代所设都卫凡13处:(1)燕山;(2)西安;(3)太原;(4)杭州;(5)青州;(6)江西;(7)成都;(8)福州;(9)武昌;(10)广东;(11)广西;(12)定辽;(13)河南。此外,又置行都卫3处;(1)西安;(2)大同;(3)建宁。太祖洪武八年(1375年)十月,诏各都卫一律改名为都指挥使司。至于称谓,13处都卫之中,江西、广东、广西、河南4处本为省名,故沿而未改;余下9处,皆改以行省为号。于是改燕山为北平﹔西安为陕西;太原为山西;杭州为浙江;青州为山东;成都为四川;福州为福建;武昌为湖广;定辽为辽东。至于行都卫亦改为行司:西安改为陕西;大同改为山西;建宁改为福建。洪武十三年(1380年),中央罢都督府,并置前、后、左、右、中等五军都督府,而总于兵部。于是上述13处都司及3处行都司,则按其方位分属五府,并间接受成于兵部。其后都司、行都司累有析置变更,至宣宗宣德中(1426~1435年)定制:全国凡有都司十六,行都司五。16处都司,除上述13个省每省各有一司外,还另设辽东、大宁、万全3处;5处行司则为:山西、陕西、福建、四川及湖广。
都司辖区原则上以省为单位,省若有行司,则划区以治,而总于五军都督府:隶左军都督府者有浙江、山东、辽东等三都司;隶右军都督府者有陕西、四川、广西、云南、贵州等五都司及陕西、四川行司;隶中军都督府者有河南都司;隶前军都督府者有湖广、福建、江西、广东等四都司及湖广、福建二行司;隶后军都督府者有大宁、万金、山西等三都司及山西行司。
考核
都指挥使岁由巡抚、巡按考其贤否,5年总察其军政之绩而定出升降,造册缴部。
权利职责
品级
宋朝于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侍卫亲军步军及所属各军设都指挥使,品级不一(殿前都指挥使与节度使均为从二品,马、步军都指挥使与观察使均为正五品);政和四年(1114年)诏:“殿前都指挥使在节度使之上”,“马军都指挥使、马军副都指挥使在正任观察使之上”,“步军都指挥使、步军副都指挥使在正任观察使之上”。
元朝在拱卫直都指挥使司、右卫、左卫、中卫、前卫、后卫、武卫亲军都指挥使司、隆镇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等机构设置的都指挥使职,员额各不相同,秩均为正三品。
明制,都指挥使为正二品官。
俸禄
洪武二十年(1387年)九月更定的文武百官岁禄标准,成为有明一代文武百官俸禄标准的定制。按照定制,正二品的都指挥使月米61石、岁米732石。
定制的俸禄标准是以米石计之的,但事实上却并非全支本色米石,而另有繁杂的“俸钞折色”变化。正二品的俸钞折色定例如下:
职掌
宋朝所设都指挥使掌诸指挥之名籍,凡统制、训练、番卫、戍守、迁补、赏罚,“皆总其政令”。
元代都指挥使司的职责有如下几种:修治城隍及京师内外工役,兼大都屯田等事,如武卫亲军都指挥使司;负责屯军徼巡盗贼于重要关隘,如隆镇卫亲军都指挥使司;负责宿卫城禁,兼营屯田,供给军储,如右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负责统领军队,以备征讨,如唐兀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明史》中对于都指挥使司职权的记载,在军事管理职权上大体与元代相同。明代都指挥使作为都指挥使司的主官,掌管一方军政,各率所部隶于五府而听命于兵部,总理屯田、验军、营操、巡捕、漕运、备御、出哨、入卫、戍守、军器等事务。同时,对于副参以下、千户以上的地方武官,都指挥使还需与布政使按察使一同考察并上交至巡抚处,以“咨部考举题奏”。
官职服饰
明代文武官服一般分为朝服、祭服、公服、常服和燕服五大类,另外还有少数官员会有幸得到皇帝的特殊赐服。都指挥使为正二品官,其公服和常服与其他品阶的官服有明显的区别。
公服:洪武元年(1368年)规定,在朔望朝见、侍班、谢恩、见辞时,以及外放的官员每日清晨上堂时,须穿着公服,以乌纱帽、团领衫、束带为定制,都指挥使为正二品官,服绯袍,在公服上织以径三寸的小独科花花纹图样。
常服:官员们参加常朝、日常办公时穿着的官服即常服。洪武元年(1368年)规定常服形制和公服一样,都是乌纱帽、团领衫及束带。武官为了行动方便,袍衫为窄袖,二品官用犀牛角。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定制,常服在胸背处增加动物纹样,武官二品为狮子。这些纹样都设计在方形边框之内,置于团领衫的前胸和后背。武将用走兽,取其生性勇猛之意。
官职关系
都指挥使相关的隶属关系如下:皇帝——五军都督府——都指挥使司;督师(大学士)——总督——巡抚——总兵——都指挥使。
据《明史》记载:“都指挥使与布、按并称三司,为封疆大吏。”在三司长官中,布政使为从二品官,按察使为正三品官,都指挥使为正二品官,凡朝廷有吉凶丧事,序头衔,都指挥使在布政使、按察使之前,可见其地位之高。
都指挥使下设都指挥同知2人,从二品。都指挥佥事4人,正三品。同知、佥事之职掌,除为都指挥使之佐贰,平时处理司的事务外,还专掌练兵、屯田、巡捕、军器等职守。都司所设官员,除都指挥使、同知、佥事等以外,还有下属各官:
社会影响
清代虽然承袭了明代的都司制度,但都司地位逐步下降,都指挥使的品级在清初降为正三品,且“不管兵马,止司钱谷”。都司以管理属下的卫所军队驻守和屯田为主要职责,在清王朝建立和统一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有限,各种文献中对三司的称呼顺序也由“都布按”逐渐转变成“布按都”。都司制度走入末路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结局。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26 17:49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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