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已发现约4000多种酶,在生物体中的酶远远大于这个数量。随着
生物化学、
分子生物学等生命科学的发展,会发现更多的新酶。为了研究和使用的方便,需要对已知的酶加以分类,并给以科学名称。1961年国际生物化学学会
酶学委员会推荐了一套新的系统命名方案及
分类方法,已被国际生物化学学会接受。决定每一种酶应有一个系统名称和一个习惯名称。
习惯
命名法比较简单,应用历史较长,尽管缺乏系统性,但还在被人们使用。
国际
系统命名法原则,是以酶所催化的整体反应为基础的,规定每种酶的名称应当明确标明酶的底物及
催化反应的性质。如果一种
酶催化两个底物起反应,应在它们的系统名称中包括两种底物的名称,并以
冒号将它们隔开。若底物之一是水时,可将水略去不写。
国际
酶学委员会,根据各种酶所催化反应的类型,把酶分为6大类,即
氧化还原酶类、
转移酶类、
水解酶类、
裂合酶类、异构酶类和连接酶类。分别用1、2、3、4、5、6来表示。再根据底物中被作用的基团或键的特点将每一大类分为若干个亚类,每一个亚类又按顺序编成1、2、3、4……等数字。每一个亚类可再分为亚亚类,仍用1、2、3、4……编号。每一个酶的分类编号由4个数字组成,数字之间由“.”隔开。第一个数字指明该酶属于6大类中的哪一类;第二个数字指出该酶属于那一个亚类;第三个数字指出该酶属于那一个亚亚类;第四个数字则表明该酶在亚亚类中的排号。编号之前冠以EC(为Enzyme Commission的缩写)。例如:EC1.1.1表示
氧化还原酶,作用于CHOH基团,受体是
NAD+或
NADP+;1.1.2表示氧化还原酶,作用于CHOH基团,受体是
细胞色素;1.1.3表示氧化还原酶,作用于CHOH基团,受体是分子氧;编号中第四个数字仅表示该酶在亚亚类中的位置。这种系统命名原则及系统编号是相当严格的,一种酶只可能有一个名称和一个编号。一切新发现的酶,都能按此系统得到适当的编号。从酶的编号可了解到该酶的类型和反应性质。下面的图册列出了酶的分类,指明了酶的编号、系统名称、习惯名称及所催化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