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东方轮船公司
中国重庆市国有重点水运企业
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成立于1967年,是经营长江旅游客运的国内高级船务公司,系重庆市国有重点水运企业。
公司概况
企业现有固定资产1亿余元,拥有“东方大帝”星级涉外游轮一艘,“东方之珠”、“东方之星”、“东方王子”、“东方皇宫”、“东方皇苑”等东方系列国内豪华游轮5艘。
经营范围
旅客运输(重庆至南京长江干线涉外旅游船运输,重庆至南京普通客船运输)(按水路运输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船舶设计、建造修理;销售船舶设备及材料;家政服务。
基本信息
注册号 500101100003159
名称 重庆东方轮船公司
类型 国有经济
法定代表人 姜曌
住所 重庆市万州区袁家敦2号
注册资本 416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81年10月30日
营业期限自 1981年10月30日
营业期限至 永久
登记机关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万州区分局
核准日期 2013年6月21日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沉船事件
2015年6月1日21时30分许,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所属旅游客船“东方之星”轮在由南京驶往重庆途中,突遇龙卷风发生翻沉。据初步统计,事发客船共有458人,其中旅客406人。
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务院即派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搜救工作,湖北省、重庆市及有关方面组织足够力量全力开展搜救,并妥善做好相关善后工作。同时,要深刻吸取教训,强化维护公共安全的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李克强总理立即批示交通运输部等有关方面迅速调集一切可以调集的力量,争分夺秒抓紧搜救人员,把伤亡人数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及时救治获救人员。
中央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即赴现场指挥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交通运输部已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协调多艘船舶在现场搜寻。湖北、湖南省主要负责同志已紧急赶赴现场组织开展搜救工作。搜救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参考资料
东方之星客船翻沉事件.中央政府网.2015-06-02
最新修订时间:2022-09-13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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