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房屋管理局是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设立的30个政府工作部门之一,主要工作职责为:
单位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制定本区房屋和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房改工作。
(二)负责编制本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辖区内公租房、廉租房申请审核、租赁管理和房屋维护;依法审批经济适用房、安置房项目;负责公有住房租金改革、出售审批和集资合作住房完善产权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住房补贴工作。
(三)负责本区物业管理;指导、监督物业服务行业开展工作;依法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依法监管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工作。
(四)负责本区直管公房资产和授权的其他国有公房资产的管理;负责全区住房解危解困工作;负责房屋住用安全、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行业的行政管理。
(五)负责本区房改资金和物业公共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2011年1月21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七)依法组织对本区房地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查处房地产领域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和重大违法案件;负责房屋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本区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八)负责本区房屋管理和房改的科技、信息、档案、综合统计;负责宣传及职工培训的组织指导。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信访室)
(二)计划财务科
参与编制、修订本区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牵头开展房地产行业发展形势分析;依法承担房屋管理非税收入的征管相关工作;负责房管系统年度资金计划的编制和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制定房管系统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本区房改资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廉租住房租赁补助资金、拆迁资金、住宅小区整治资金等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负责局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和处置管理;负责各项行政性、事业性、经营性收费的立项报批和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房改和房地产市场的综合统计;指导、监督局直属单位的会计成本核算、资金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物业科
贯彻、宣传物业管理政策法规;指导、监督物业服务行业开展工作;依法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依法监管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物业小区物管区域和物管用房的确认工作;指导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指导、监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负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依法查处物业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住房保障科(住用安全科、巴南区住房改革和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执行上级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公房管理政策;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本区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公房管理相关配套政策;组织编制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住房补贴工作;负责公有住房租金改革、公有住房出售审批及房改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监督房改资金、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专项资金使用;指导、监督全区住房保障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和直管公房出售、拆迁等权属关系变更的审核工作。
负责本区房屋住用安全管理;指导、督促镇街和有关部门、单位排查、整改房屋安全隐患;负责本区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行业的行政管理;负责本区房屋租赁登记的行政管理;负责房管系统消防安全和内部安全管理;负责本区直管公房修缮、解危解困和定向解危工程项目的立项、论证和概算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和安全;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房屋拆迁科(重庆市巴南区城市房屋拆迁征收管理办公室)
贯彻实施房屋拆迁政策法规;负责编制本区房屋拆迁计划;负责本区城镇房屋拆迁项目监督管理,审查拆迁安置方案,核发拆迁许可证,发布房屋拆迁公告;监督房屋拆迁评估机构的房屋拆迁评估行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管协议,监督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对房屋拆迁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违反拆迁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依法受理拆迁行政裁决,组织行政强制拆迁;负责拆迁信访调处;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房屋拆除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监察室(重庆市巴南区房政执法监察队)
负责检查本单位或本系统内单位和个人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按分级管理原则,负责查处纪检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系统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行为,并作出处理建议或决定;受理对纪检监察对象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信访;负责本系统行风纠风工作和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系统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管理;牵头处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受托办理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牵头查处房地产领域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房屋违法大案、要案;指导并协助调处房屋权属纠纷和房屋权属遗留问题;完成本部门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纪委派驻区房屋管理局纪检组: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纪检工作;受理对纪检监察对象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信访;按分级管理原则,检查、查处党员违反党纪案件;完成本部门党组织和区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分工
何安荣: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党政全面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工作,分管物业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陈银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党建、组织人事、信息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党务政务公开、机要、档案、保密、后勤、节能、计生、群团、离退休职工管理、关心下一代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工会。
李武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房地产市场监管、城市建设综合执法、依法行政、法制建设、作风建设、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稳定、住用安全工作,分管执法监察科、住用安全科。协助党组副书记分管党建工作,联系巴南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工作。
方淑钧: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危旧房拆迁扫尾、环境保护、创模等工作,分管房屋征收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
彭 琼:副局长。
分管财务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廉租住房保障、公共租赁房管理、直管公房经营管护、经济适用房(安置房)管理、房屋租赁登记管理等工作,分管住房保障科、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