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重庆市巴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5、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巴南区
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
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
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2009年3月,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报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对乡镇建制进行了调整。全区辖界石镇、木洞镇、双河口镇、麻柳嘴镇、丰盛镇、二圣镇、东温泉镇、姜家镇、天星寺镇、接龙镇、石滩镇、石龙镇、跳石镇、安澜镇共14个镇和龙洲湾、鱼洞、花溪、李家沱、南泉、一品、南彭、惠民8个街道办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川东区巴县专区,后属
璧山专区,1951年1月改属重庆市,1953年2月划属四川省
江津专区,1958年11月重新隶属于重庆市。
周密:重庆市巴南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党组副书记
刘伦波:重庆市巴南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
左鹏:重庆市巴南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