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文件
《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联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印发的文件。规划明确了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和东南诸河、西北诸河、西南诸河三大片区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要求。
发布单位
2023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联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印发了《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内容解读
《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为2035年基本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到2025年,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在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等方面取得突破,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展望2035年,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美丽中国水生态环境目标基本实现。
《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分为四个部分,共包括十二章。第一至三章为第一部分,主要是概述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进展、存在问题和战略机遇,明确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等具体要求。第四至六章为第二部分,主要是明确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和三大片区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布局,通过重要水体落实落细保护要点。第七至十一章为第三部分,从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生态产品、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积极推动水生态保护、着力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等五个方面明确规划的重点任务。第十二章为第四部分,主要是从组织实施、法规标准、市场作用、科技支撑、监督管理、全民行动等六个方面明确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指出,要持续推进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推进以长江三峡水库为核心的长江上中游水库群联合生态调度,保障下泄流量,加强沿江重点城市水环境治理,优化沿江产业布局,强化工业园区管理,强化港口码头及航运污染风险管控。
在长江流域,加强水生生物调查与珍稀物种保护,保护长江水生生物遗传多样性,实施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等珍稀濒危水生生物抢救性保护行动,抓好“十年禁渔”,结合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在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和关键生境建立自然保护地,加强珍稀濒危及特有鱼类资源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重要生境的保护。
在黄河流域,要构建主要河湖生态流量指标体系,加强已确定生态流量目标的黄河干流及大通河、渭河等主要支流生态流量管理,建设生态流量监管和生态效果跟踪评估系统,开展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实施生态流量适应性动态管理。推进宁东、鄂尔多斯、榆林等重点地区煤矿矿井水综合利用。
最新修订时间:2023-04-26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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