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丘(1211年—1278年),
高丽王朝后期大臣、文学家。初名百镒,字次山,号止浦,扶宁(今韩国全罗北道
扶安郡)人。官至佥议侍郎赞成事,谥号文贞。有《止浦集》传世。
金丘自幼擅长诗文,远超同学,人们都期待他中状元。金丘十七岁中成均试,二十二岁时在科举中以乙科第二人及第。座主金仁镜对金丘没中状元感到遗憾,但又说自己也是第二名,便以
和凝、
范质传衣钵的故事安慰金丘。金丘写了一封长信来答谢,这封信被当时的高丽人奉为
四六体的圭臬。
金丘在任定远府司录时,有一个叫黄阁宝的同乡为报复而控诉祖上的纠纷,权臣
崔瑀重视其才,却营救不得,遂于丙申年(1236年)被贬为
济州判官,三年后还京。庚子年(1240年),作为书状官出使蒙古。翌年回国后,入直翰林院。丁未年(1247年)夏,权补閤门秖候。辛亥年(1251年),为礼部员外郎。当时,权臣
崔沆欲雕圆觉经,令金丘作跋文,金丘作诗讽刺:“蜂歌蝶舞百花新,总是华藏藏里珍,终日啾啾说圆觉,不如缄口过残春。”崔沆怒曰:“谓我缄口耶?”于是将他贬谪。当时,他主要从事各种应制文字的起草,尤其是对蒙古的外交文书。
李奎报死后,他当此重任,时人称他“触事下笔,语义俱妙巧,说所未到曲形于纸,使数千里外之见者,如对面言,以致今日之安”。因此蒙古曾回诏“辞语恳实,理当
俞允”。蒙古的翰林学士
王鹗每见金丘起草的表词,都啧啧称叹,恨不得见其面。
中统四年(1263年),金丘已累官至吏部侍郎。同年十二月,得到宰相
李藏用、
柳璥的推荐,拜为右谏议大夫。金丘的祖父是和尚,按照高丽的身份制度,不应出任台谏之职,但高丽台谏因为金丘的才学而破例在告身上署经。至元六年(1269年)十二月,金丘被拜为尚书左仆射。此后历任左常侍、政堂文学、吏部尚书、参知政事、守太尉、中书侍郎同平章事。至元十二年(1275年),高丽降格官制,金丘的官职改称佥议侍郎赞成事。后又任参文学事、判版图司事。针对当时高丽翻译出身低微、“传语多不以实”的问题,金丘建议设置通文馆,让年轻的宫中学官学习汉语,便于同元朝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