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位于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市府主楼16楼,22个人。
机构职责
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一)将文物管理职责划给市文物局。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知识产权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拟订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监督实施。
(二)指导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管理
体制改革;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三)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
新闻出版等文化产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协调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四)指导、管理全市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美术、摄影、民间艺术、电影艺术事业,重点抓好各门类艺术精品的创作、制作管理;指导专业艺术团(队)组织和业务建设;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五)指导全市社会文化和图书馆事业,加强图书馆、文化馆(站)建设,推进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开展少儿文化、老年文化、民族文化、外来务工人员文化工作。
(六)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市场的监督管理;按照行政审批范围和权限,负责市本级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市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办理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行政复议工作。
(七)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的行政(行业)管理;监督管理
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
(八)负责全市报刊、版权、出版物发行行业和印刷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对各类出版物的审读;承担全市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
(九)拟订全市对外文化交流的发展规划,归口管理对外文化工作及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文化交流工作;按规定权限申报和实施全市对外文化交流计划和项目。
(十)指导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起草、制定局重要文件、报告、规章制度;负责监督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密、议案提案、后勤服务及接待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局重大活动、重要综合性会议;制定并组织实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直属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职称评定、奖惩任免、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市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统计等工作;统筹本系统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核拨及监督使用;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
(二)文化艺术处。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专业文化、社会文化和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市专业文化、社会文化、图书馆工作;组织、指导、管理全市文艺创作、艺术生产、艺术研究、艺术教育、重大文化艺术活动,以及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农村文化、少儿文化、老年文化、民族文化、外来务工建设人员文化等社会文化建设;指导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负责全市文化(图书)馆(站、室)管理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工作;指导全市专业艺术团体和社会文化
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
(三)广播影视处。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监督管理全市
广播电视节目;监督管理全市互联网等新媒体视听内容;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政府奖评选的组织实施和省级、全国政府奖的申报工作;监督管理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电影发行放映行业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电影行业的行政管理;负责所辖区域农村电影事业的发展。
(四)新闻出版处(挂版权管理处牌子)。拟订和组织实施印刷业、报刊业、出版物发行业和版权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报刊、版权、出版物发行行业和印刷行业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全市著作权工作;协助宣传部进行新闻管理,负责内部资料的审读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记者站的审核和管理;联系和指导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文化产业与非遗处。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协调全市文化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和指导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培育、发展文化产业;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和管理文化科研项目和技术成果推广;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承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宣传展示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研工作。
(六)行政审批处(挂市场法规处牌子)。承担本部门相关行政审批、审核职能;负责牵头拟制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依法提出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增加、修改或取消建议;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网上公开和网上咨询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本部门直属单位的行政审批和相关服务工作。宣传、贯彻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拟订全市文化市场、文化经营活动的管理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对文化市场进行行业引导;监督管理全市演出、歌舞、游艺、网吧、有关网络文化经营、艺术品和音像市场的经营活动;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承担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文化市场相关行业协会开展工作;负责审核本系统规范性文件;审核文化行政许可和重大行政处罚,监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牵头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负责本系统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受理有关政策法规的咨询。
人员编制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编制2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编制2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监察室主任1名。
单位地址
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市府主楼1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