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庾起家行伍,至正二十二年(1263年)与诸将一同击退红巾军,收复开京,录功为二等。翌年参与平定兴王之变,录功一等。当元朝准备册立德兴君为高丽王时,金庾正奉使在元。其他在元朝的高丽人大多数都跟随了德兴君,唯独金庾坚守节操,毫不动摇。等到他回国之后,被
恭愍王拜为密直副使,并被赐予“推诚翊祚功臣”的称号,以表彰他的忠诚。他累迁至知门下事,
王禑即位后,他被授予判开城府事的职位,并被封为金海君,后又转任门下评理。洪武十二年(1379年),王禑乳母张氏案发,金庾责备
崔莹对抗君王,崔莹愤怒地向王禑禀报此事,导致金庾被杖责后流放合浦,不久获释,后升任为赞成事。
洪武十五年(1382年)八月,金庾奉使入明。在此之前,高丽使者入朝都是由辽东陆路前往,但往往被阻拦,因此朝廷命令金庾等人航海前往。然而海道险恶,他们未能按期到达。
明太祖责备金庾等人拖延时间,并问道:“先前你们国家杀害了朕的使臣,又弑杀了你们的君王,那个权臣是谁?”拷问之下,金庾回答说是
李仁任。明太祖又将金庾带入内室,对他说:“你们先前的国王没有儿子,这是朕所知道的,现在的国王是谁的儿子?”金庾没有为王禑的身份辩解。第二天,明宫中的高丽宦官崔安来到兴圣寺,欺骗金庾的随从段得春说:“你们主上的出身,金庾昨天已经向皇帝奏报了,你还有什么可隐瞒的呢?”段得春说:“金庾说的是谎话。”段得春回到
钟山宁国寺,将此事告诉了译者郑连,而李仁任的家奴也在行列之中,听到了这番话。随后,明太祖将金庾等人流放到
大理。第二年,他们被放回,并且被允许继续通使朝聘。
洪武十八年(1385年)四月,金庾及其他被扣使臣洪尚载等回到高丽。王禑赐酒慰劳他们说:“你们奉使天朝,被流放到极远的地方,跋涉了二万八千余里,三年才得以生还,我非常同情你们。”于是各自赐给他们鞍马。李仁任的家奴将从段得春那里听到的话告诉了李仁任。李仁任向王禑禀报,王禑命令赞成事
禹玄宝、密直姜淮伯审问此事,将金庾流放
清州,将郑连流放汉阳。当时人们认为:“金庾回国时,携带了很多锦绮纱罗等财物,因为没有贿赂李仁任所以获罪。而洪尚载在海上,被倭寇抢劫,财物一空,所以免于灾祸。”不久之后,恢复金庾的自由。翌年,金庾再次被下狱,被杖责后流放至
顺天,家产被抄没。李仁任告诫押送的官吏,往返要在五日内完成,金庾于是死在敬天驿(在
公州城南四十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