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担保[Financial Guarantee]就是为了
保证金融合同的履行,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而以第三人的信用或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外商到另一国进行投资或与另一国的企业经营某项目时,为了安全收回投资或避免政治风险,而要求另一国他所能接受的
金融机构提供保证,这就是金融担保。
金融机构向外商提供了担保,就以
银行信用代替或补充了
商业信用,使合作双方特别是缪商解除顾虑,增加信任,既保障彼此的合理权益,又能给予双方
资金融通的方便,促进了交易的顺利进行。金融担保是以担保者开具
保函的形式来进行。一般是
金融机构应其国内申请人的要求,向投资的外商(
保函的
受益人)出具承诺某些保证的书面文件提供担保。 二:功能 1.促进
金融机构的
资金融通 资金融通是指以借款、
发行债券和
票据贴现等方式,相互调节资金余缺,加速资金周转。例如,企业向
银行贷款就是最典型的
资金融通。
资金融通采取了保全措施,就可以强化信用作用,使资金融通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一方面,担保能够促进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正常实现债权,使债权债务关系顺利完成;另一方面,担保为债权人提供了实现债权的有利救济途径和机会,从而能够起到维护
金融活动安全、保障债权实现的作用。
一方面,当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通过非诉讼程序,直接依法采取担保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缓解
债务危机;另一方面,当出现债务纠纷,债权人直接诉至人民法院寻求法律保护时,担保又为司法机关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提供了必要条件,打下了物质执行基础,有效地解决了司法裁判执行难的问题,进而有效地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