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字学渊,
嘉定人。
乾隆四十五年进士,改教职,选
江宁府学教授。塘少
钱大昕七岁,相与共学,又与大昕弟大昭及弟
钱坫相切磋,为实事求是之学,於声音文字、律吕推步尤有神解。著《律吕古义》六卷,据所得汉虑俿铜尺正荀勖以
刘歆铜斛尺为周尺之非。谓
周本八寸尺,不可以制律,律必用十寸尺,即昔人所云夏尺。周因夏、商,夏、商因唐、虞,古律当无异度。又《史记三书释疑》三卷,於律历天官家言皆究其原本,而以他书疏通证明之。《律书》“上九、商八、羽七、角六、宫五、徵九”数语,注家皆不能晓,小司马疑其数错。塘据《
淮南子》《太玄经》证之,始信其确。又著《泮宫雅乐释律》四卷,《说文声系》二十卷,《淮南天文训补注》三卷。其所作古文曰《述古编》凡四卷。卒,年五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