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
银川市机构改革方案》(宁党办[2019]17号),制定本规定。设立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以下简称文旅广电局),是银川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银川市文物局牌子。文旅广电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在立法权限内,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县(市)区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开展工作.
(二)统筹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举办和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动,指导、推进文化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交流合作及国际市场推介,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 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艺术门类、 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 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六)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文化、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九)依法对文化、旅游经营市场进行规范监管,推进文化、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 对各级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督管理。
(十)组织查处文化、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拟订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监督各级文物保护工作,加强文物抢救保护和弘扬利用.
(十二)指导全市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行业发展和作品创作生产。 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路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协调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督促、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三)强化对纳入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范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纳入综合执法改革范围事项的监管配合.
(十四)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刘涛 党组书记、党工委书记
主持文化旅游广电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组、机关党委和党工委工作。
胡志平 局长
郭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的建设、文化艺术、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民族团结、人事(老干部)、信访等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文化艺术科、银川艺术剧院有限公司、银川文化艺术中心、银川市艺术研究室。
徐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政策法规、法治建设、市场管理、营商环境、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和市场管理科、银川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王芳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广播电视和意识形态、文化旅游产业、科教宣传、财务审核、网络信息安全、信息、人才、群团、扶贫、健康银川等工作,分管产业发展科、广电科教科、银川美术馆、银川版画创研中心。
强朝辉 副局长
负责公共文化旅游服务工作,分管公共服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银川市图书馆、银川市文化艺术馆。
朱立红 副局长
桂宏才 四级调研员
负责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和文物工作,分管资源开发科、文物保护科、银川市文物管理处。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建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负责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组织人事、政务公开、宣传信息,安全生产、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组织开展绩效考核。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监察室.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
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
(三)政策法规和市场管理科。在立法权限内,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协调重要政策调研,重大课题研究。承担文化,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审核行业及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和法律文书,处理相关司法事宜。 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等普法工作。编制、实施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和市场培育政策,推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质量提升、信用体系和执法队伍建设等工作。 负责网络安全工作。创建服务品牌。指导、监督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旅游市场重大案件.
(四)文化艺术科.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 指导和推动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创作和文艺院团。 推动各艺术门类、艺术品种发展。 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美术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 承担、促进对外及港澳台文化艺术合作交流、宣传推广工作。 负责艺术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五)公共服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拟订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全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 协调和推动工作。 拟订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 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 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 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六)产业发展科.拟订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旅游产业相关门类新型业态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促进旅游产业数字化发展。指导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基地,示范户,街区、特色村镇建设,协调、指导和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建设。 负责文化、旅游产业统计工作.
(七)资源开发科。 承担文化、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 推动A级景区申报. 指导、推进市县全域旅游。指导推动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建设和线路的规划以及乡村、
休闲度假旅游发展。 指导文化、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建设。 拟订国内和国(境)外旅游市场开发、宣传推介、文化旅游形象品牌打造、重大文化旅游活动策划及文化旅游产品的营销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文化公园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八)文物保护科。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文物资源调查和项目申报。 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和博物馆业务工作。组织
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市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协同做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考古工作。负责文物对外交流工作。承担全市文物行政督察工作.
(九)广电科教科.拟订全市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参与制订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全市监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机构和节目的安全接收、播出和统计等工作,查处各类
违法违规行为。 组织实施农村
广播电视工程,提高城乡广播电视服务一体化水平。 指导县(市)区广播电视建设发展和管理工作。 指导行业装备技术等科研工作提升及成果推广。推动行业职业教育、就业培训,人才培养等工作。
人员编制
文旅广电局行政编制2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所获荣誉
2021年6月,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机关党支部被授予“银川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021年11月,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被授予“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