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盐务管理局
镇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镇安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履行辖区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职能,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
商洛市盐务管理局
。
主要职责
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是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是编制和管理辖区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是制定、核发辖区内盐业管理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准运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票证;
5、是负责盐资源开发、制盐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工作;
6、是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7、上级盐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盐政稽查中队、批发部、化验室、食盐包装车间等。
领导介绍
赵稳:县盐务管理局局长、盐业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附注
镇安县盐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属国有独资企业,为盐务局下属企业。主营县镜内的食盐购进、分装、批发以及部分工业用盐和畜牧用盐的经销工作,年销售各种食盐2000余吨,年销售额240万元,利税10余万元。现有员工26人,拥有食品加工机械7台(套),固定资产224.3元万,注册资金50元万。 与县盐务管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11 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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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领导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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