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盐务管理局是
商洛市人民政府主管盐业工作的部门,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处级建制,现为市政府直属机构,接受市政府和
陕西省盐务管理局双重领导。
商洛市盐业公司是国有独资的食盐专营公司,是全市唯一依法从事盐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单位,隶属于商洛市盐务管理局。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2008年,商洛盐业系统上划由
陕西省盐务管理局垂直管理,2013年,根据省编办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理顺全省盐业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陕编办发〔2012〕162号)精神,全省盐业机构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调整为省、市、县(区)政府分级管理,并从2013年起按新的盐业管理体制运行,商洛市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下划至市政府管理,县级
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下划至同级人民政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