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镇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573号)和《
中共镇江市委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镇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镇发〔2010〕11号),设立市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督促实施。
(二)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研究全市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全市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确定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五)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七)指导、管理全市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合作。
(八)组织开展体育宣传、体育科研和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计划。
(九)领导市体育总会,负责市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体育经济处、行政审批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宣传、安全、档案、信访、政务公开、老干部等工作;负责机关并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经济财务工作,承担体育事业综合统计、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管理全市体育外事工作,开展体育外事交流活动;组织、指导体育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拟订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和年度计划;指导、组织体育领域法制教育、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复议等工作;制定和实施体育基本建设规划,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管理、监督体育彩票发行和公益金使用。
(二)群众体育处。拟订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草案;推动和指导全民健身,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组织开展综合性群众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负责群众体育科研管理;承担和协调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并监督管理;指导健身气功管理工作。
(三)竞技体育处。拟订竞技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和体育竞赛及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协调青少年业余训练和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组织指导青少年体育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竞赛工作和在本市举办的各类体育赛事活动;负责运动员、裁判员和教练员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现任领导
镇江市体育局局长:许伟
直属单位
镇江市体育运动学校
镇江市中心业余体校
镇江市体育馆
镇江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镇江市乒乓球运动学校
镇江棋院
镇江市体育科研所
人员编制
市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0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处长(主任)6名,其中正处长(主任)3名,副处长(主任)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