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泊湖市为1986年7月1日黑龙江省拟设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
宁安县境内。
镜泊湖是国家重点名胜风景自然保护区之一。为了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1986年7月1日,国务院批准,将宁安县西南部镜泊湖地区(包括
镜泊乡、杏山乡、
沙兰镇山区的小北湖林场和尔站地区、
渤海镇的1个街道及8个村)划出,设置镜泊湖市(县级),市政府驻渤海镇。由牡丹江市代管。但因某些意见不一致,市的建制未正式设立。1987年11月27日,国务院根据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请求,同意撤销镜泊湖市的建制,原拟划归镜泊湖市管辖的行政区域仍归宁安县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