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公主(Princess Royal)是一个通常授予(并非自动获得)英国君主女儿的头衔。由于持有者能够终身拥有该头衔,所以不存在多位长公主同时代并存的情况。已有七位公主被册封为长公主,现任的长公主为
伊丽莎白二世的女儿
安妮公主。
长公主这一头衔的首次册封是由于法国国王
亨利四世的女儿,英格兰国王
查理一世的妻子
亨利埃塔·玛丽亚想要效仿法国国王的长女被封为“Madame Royale(法国长公主)”的制度。因此亨利埃塔·玛丽亚和查理的长女,玛丽公主(1631年生)在1642年成为了第一位长公主。
英格兰国王
詹姆斯二世的长女玛丽公主(后来的英格兰女王
玛丽二世;1662年~1694年)和英国国王
乔治一世的独女
索菲·多罗特娅公主(1687年~1757年)都有资格成为长公主,但她们从未得到授封。因为当她们都有资格授封时,玛丽公主已经成为了奥兰治亲王妃,而索菲·多罗特娅公主也已经成为普鲁士王后。
英格兰国王詹姆斯二世的幼女,在詹姆斯二世因1688年至1689年的
光荣革命失去王位后才出生的路易莎·玛丽·斯图亚特,尽管她并不是詹姆斯的长女,但在詹姆斯二世被流放期间,她被
詹姆斯党的成员在
圣日耳曼昂莱尊为长公主,并且詹姆斯党的成员也以长公主的名号称呼她。
其实在英格兰使用长公主这一头衔之前,英格兰君主的长女在法律上就已经拥有特殊的地位。例如,根据《
大宪章》的规定,王国内的贵族成员需为国王长女的第一次婚礼提供资金,并且,
爱德华三世的第二十五年条例中也规定到,与国王未婚的长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叛国罪,并可以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