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外国语学校是1963年9月在
周恩来总理的指示下创办的全国七所外国语学校之一。是东北地区唯一一所教育部备案的外国语学校,是全国外国语学校工作研究会副会长单位,隶属吉林省教育厅,是吉林省首批办好的重点中学。200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十三所具有高校保送优秀毕业生资格的外国语学校之一。2005年被吉林省教育厅评为示范性普通高中。
长春外国语学校是1963年9月在周总理的指示下创办的全国七所外国语学校之一,是我国东北第一所在
教育部备案的
外国语学校,是全国外国语学校工作研究会副会长单位。长春外国语学校隶属吉林省教育厅,是
吉林省首批办好的重点中学,2005年被省教育厅评为示范性普通高中。200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十三所具有高校保送优秀毕业生资格的外国语学校之一。每年有165名高三优秀毕业生保送全国重点大学。
长春外国语学校多年坚持“以人为本、平等教育、尊重个性、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进行课程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能力和特长,形成了文理兼长、外语突出、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本的办学特色。外语教学使用全国外国语学校专用教材,突出小班授课、全程外语教学、聘请外籍教师、引进国外同期原版教材、外语活动丰富多彩、教学方法先进而独特、国际教育交流不断扩大等特色和优势。
从1977年被定为长春市开放单位以来,共接待来自世界各地的访问团组200多个,接待外宾3500多人。学校办理学生公派、自费出国留学1000多人,教师出国进修、工作访问逾百人。
2012年8月,李颖校长担任外国语学校校长后,李校长在“生命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外语学校“民族精神、国际视野”的办学理念,全面启动学校的整体改革和未来发展规划。长春外国语学校正朝着“高质量、有特色、国际性、现代化,创建全国前卫外国语名校”的办学目标迈进。
2001年学校被国家
教育部认定为全国17所具有高校保送学生资格的外国语学校之一。
长春外国语学校毗邻风景秀丽的南湖公园,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校园建设规范、布局合理、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完善。除教学综合楼、电教实验楼、宿舍楼外,语音实验室、计算机室、图书馆、体育馆等配套设施也一应俱全,一座崭新的现代化的教学办公综合楼也已落成并投入使用。整个校园规划建设为师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