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镇,隶属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地处
霞浦县东南部、东冲半岛北段,东濒
东海,西临
东吾洋,北抵
福宁湾,西南连
下浒镇,西北接
沙江镇,镇人民政府距县城18.3千米, 区域总面积203.23平方千米。 截至2019年末,长春镇户籍人口为56388人。
历史沿革
宋元丰四年(1081年),属安东乡安民、招贤里。
元代至清光绪年间,分属四十二都、四十三都、五十二都。
清宣统元年(1909年)至民国中期,设大南(长春)区。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属第三区。
1949年10月,改为第二区。
1956年,改称长春区。
1958年,改为长春公社。
1961年5月,改为长春区。
196年,改为长春公社。
1984年,改为长春乡。
1992年,改为长春镇。
行政区划
2011年末,长春镇辖洪江、渔洋里、渔洋焊、秋竹岗、长门、渔家地、武曲、祖厝、传胪、亭下溪、下洋城、积石、长春、武岐、文岐、长溪、埕坞、里城、外城、赤沙、加竹、闾峡、大京、蜘蛛网、斗米、小京、法华27个村民委员会,其中法华村为畲族少数民族村,下设314个村民小组。有76个自然村。
截至2020年6月,长春镇辖1个社区、27个行政村:莲花山社区、洪江村、渔洋里村、渔洋埠村、秋竹岗村、长门村、武曲村、长春村、传胪村、祖厝村、长溪村、文岐村、武岐村、埕坞村、大京村、斗米村、蜘蛛网村、闾峡村、小京村、法华村、里城村、外城村、赤沙村、加竹村、亭下溪村、下洋城村、渔家地村、积石村,镇人民政府驻长春镇镇直路6号。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长春镇地处
霞浦县东南部、东冲半岛北段,东濒
东海,西临
东吾洋,北抵
福宁湾,西南连
下浒镇,西北接
沙江镇,镇人民政府距县城18.3千米, 区域总面积203.23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长春镇属沿海丘陵地貌和低丘堆积平原,大部分山地海拔在400米以上。
气候
长春镇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性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8.8℃,极端最高气温43℃,极端最低气温-3℃,年均无霜期260~300天;多年平均降雨量13560.6毫米,年最大降雨量1943毫米(2006年),年最小降雨量576毫米(2003年)。
水文
长春镇长溪是长春较大水系,流域面积42平方千米。
自然灾害
长春镇台风及其伴发的强降雨、山洪、沿海风暴潮为主要灾害。
自然资源
长春镇境内山水、森林、旅游等自然资源丰富。海岸线长达84千米,浅海与滩涂面积15.6万亩,均居全县首位。山地面积23.5万亩,耕地面积3.2万亩,森林面积16.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7%。耕地面积3.23万亩,人均0.53亩;其中水田11379亩,旱地20814亩。
人口
截至2011年末,长春镇辖区总人口58328人,其中男性31548人,占54.1%;女性26780人,占45.9%。18岁以下9412人,占16.1%;18~60岁40411人,占69.3%;60岁以上8505人,占14.6%。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56382人,占96.7%;少数民族人口共1946人,其中畬族人口1902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97.7%。2011年,长春镇人口出生率16.0‰,人口死亡率3.5‰,人口自然增长率12.5‰。
截至2017年末,长春镇常住人口为41943人。
截至2019年末,长春镇户籍人口为56388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长春镇全镇地区生产总值8.18亿元。财政总收入272万元,比上年增长10.1%,其中,地方财政般预算收入175.5万元。社会固定资产投资0.5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596元。
截至2019年末,长春镇有工业企业52个,其中规模以上7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5个。
农业
2011年,长春镇农业总产值5.18亿元,比上年增长16.9%。粮食作物以水稻、甘薯、马铃薯为主,粮食产量7914吨。经济作物以种植茶叶、晚熟荔枝、蚕豆、食用菌、榨菜为主,其中蚕豆种植面积5.295平方千米,年产值598万元;榨菜2.733平方千米,年产值508万元;食用菌17.1万平方米,年产值9240万元;瓜果蔬菜14.894平方千米,年产值4576.8万元;茶叶产值1104万元。2011年末,长春镇森林面积0.0107万平方千米,生态林管护和补偿机制改革0.006万平方千米,绿色家园村4个。
2011年,长春镇渔业以养殖业和海洋捕捞为主。水产品产量达4.7万吨,产值3.67亿元。主要养殖海带、紫菜、鲍鱼、海参等,海带养殖面积达6.273平方千米,年产量21.2万吨,产值2.54亿元;紫菜养殖面积达3.133平方千米,年产量705吨,产值2115万元;鲍鱼养殖3000框,产量1249吨,产值2亿元;海参养殖6000框,年产量720吨,年产值1亿元。畜牧业主要以饲养生猪为主。有较大规模生猪养殖场106个,生猪年出栏量为1156头。
工业
2011年,长春镇工业总产值3.65亿元,比上年增长16%。有工业企业67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4家,产值达1.34亿元。有海带加工厂60家,加工海带2851.5吨,产值达9980.2万元;紫菜加工厂16家,加工紫菜375吨,产值达2625万元。
金融业
2011年末,长春镇境内银行各类存款余额8380万元,比上年增长24.7%;各项贷款余额4251万元,比上年增长4.3%。
邮政业
2011年,长春镇邮政纯收入125万元。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截至2011年末,长春镇有幼儿园16所,其中公立幼儿园12所,私立幼儿园4所,在园幼儿1154人;小学10所,在校生1668人,专任教师188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2所,在校生720人,专任教师266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文化事业
截至2011年末,长春镇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27个,老年人腰鼓队1个。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
截至2011年末,学校体育场1个,37%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21%。
医疗卫生
截至2011年末,长春镇有中心卫生院1个,病床70张,专业卫生人员31人,其中执业医师11人,执业助理医师4人,注册护士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达4.6万人。
社会保障
2011年,长春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82户,人数1362人,五保户77名,支出298.9万元,比上年增长61.7%,人均110.9元,比上年增长43.7%;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7户,人数100人,支出24.2万元,比上年增长3.7%,人均185.1元,比上年增长25.6%;各类优抚对象177人,支出88.1万元,比上年增长7.1%;国家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支出75.85万元。支出种粮综合直补123万元、农机购置补助24.76万元、油补资金560.05万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7252人,参保率达62%。
邮政电信
截至2011年末,长春镇有邮政网点1个,乡村通邮率100%,邮政业务总量147万元,报纸、期刊累计期发行24.5万份(册)。电信服务网点9个,固定电话用户6229户,电话普及率43.24%;互联网用户2875户。普及率19.96%。
基础设施
截至2011年末,长春镇有镇区自来水厂1座,铺设干线水管24.55千米,生产能力800吨/日,年生活用水50万吨,居民自来水普及率60%,年人均生活用水8.67吨。
截至2011年末,长春镇有镇区35千伏及以上变电所1座,主变压器162台,总容量2.27兆伏安,高压输电线路5条,总长度122.35千米,用电负荷6458千瓦时。年售电量累计完成0.35亿千瓦时。
截至2011年末,长春镇有镇区农民公园1个,公园面积0.006平方千米,绿地面积0.110865平方千米,绿化覆盖率46.5%,人均绿地面积12平方米。
交通运输
长春镇境内有省道沙吕线贯穿全境,沿海域分布3个渔港码头,1个陆岛码头。全镇27个建制村已实现农村道路“村村通”。2011年末,长春镇镇区道路总长度2.3千米,人均拥有道路长度0.41米。镇区公交运营车辆11辆,交通线路4条,全长50千米,年客运量30万人次。
历史文化
长春镇原名长村,因原古堡内村街较长得名,后谐音为长春。
风景名胜
长春镇境内有道教名山葛洪山,古刹宝仑寺、法华寺,明代传胪、大京古城堡,高罗、北兜、闾峡、大京沙滩等风景区。其中大京沙滩长2800米,宽200多米,为闽东第一大沙滩,沙垅上有沿海防护林1000多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