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图书馆(Minhou Library),位于中国福建省
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是
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主管的综合性
公共图书馆,是国家一级图书馆、福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福州市“书香榕城”全民阅读基地。
历史沿革
1985年,闽侯县图书馆成立开馆。
1999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命名为“国家二级图书馆”。
2011年5月,新址动工建设。
2014年5月,迁至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56号;6月,新馆对外开放。
2017年,分馆建设工作启动。
2018年,“文化一点通”智能终端投入使用;8月13日,被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评估为“国家一级图书馆”;10月17日,闽侯县图书馆闽侯农信社分馆成立。
2019年5月1日,低幼亲子绘本阅览室全面开放。
2020年10月30日,闽侯县图书馆消防大队分馆成立。
2022年5月31日,闽侯县图书馆闽侯县委党校分馆成立。
馆藏实力
馆藏资源
截至2022年6月,闽侯县图书馆总藏书量约为112万册,征订报刊杂志300种。
据2023年6月图书馆官网数据,闽侯县图书馆拥有《少年林祥谦》《闽侯歌曲集锦》《狸猫换太子》《南港名胜福罏寺》《闽侯新跨越》《闽侯根雕》《走读南港陈厝祠堂》《闽侯木拱廊桥》《宏山吴氏宗祠》《雪峰崇圣禅寺》等地方视频资源;拥有《闽侯抗美援朝纪念册》《鳌山村志》《甘蔗程氏宗祠》《闽侯诗词》《闽侯县交通志》《2001版闽侯县志》《95版闽侯县志》《闽侯文史资料.第一辑》《闽侯年鉴1995年》《闽侯年鉴1994年》等地方文献书目;有汇雅电子书、名师讲坛、闽侯乡音、中华诗词库学习平台、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看展览、中国近代影像资料库、中国思想与文化名家数据库、紫葡萄少儿艺术库、中文期刊服务平台、超星电子书、闽侯县文化共享工程视频点播中心、移动电子书借阅等数字资源。
支撑保障
据2023年6月图书馆官网数据,闽侯县图书馆使用图书集群管理系统(Interlib管理平台)和RFID图书自动管理系统,实现图书自助借还、OPAC智能检索,视频点播、电子读报、讲座视听;馆内实现Wi-Fi全覆盖,并配置一体化图书杀菌机;闽侯县图书馆拥有数字化资源,建设完成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图书馆、数字化软件等数字平台及阅读机、学习机等设备,丰富阅读服务功能。
组织体系
队伍建设
截至2022年1月,闽侯县图书馆拥有从业人员27人,均为专业技术人才,其中:副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3人。
机构部门
据2023年6月图书馆官网数据,闽侯县图书馆设置有9个机构:馆长室、采编部、办公室、地方资料室、外借室、期刊室、电子阅览室、少儿阅览室、亲子绘本阅览室。
建设成果
开发成果
机构荣誉
2017年8月,闽侯县图书馆被命名为“福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
2018年4月,闽侯县图书馆被福州市全民阅读工作组织委员会办公室授予福州市第一批“书香榕城”全民阅读基地;12月4日,闽侯县图书馆被
中国图书馆学会评选为全国“2017年全民阅读优秀组织”。
2019年10月25日,闽侯县图书馆被授予“福州道德讲堂示范点”。
2020年8月,闽侯县图书馆在
福州市图书馆主办的“倾听你的声音”——榕城读书人朗读大赛活动中,获得组织奖;9月20日,闽侯县图书馆在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主办的“家国情怀赤子心”——第二届福建省“读中华经典颂时代华章”诵读比赛中,获得组织奖。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闽侯县图书馆的馆徽整体色调为红色,形象标识上部分是由“闽”的首字母“M”变体而来的书本形状,下部分形似一双手捧起书本。
文化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闽侯县图书馆举办的文化活动有“阅读与写作”、“中国文化和书法”、“快乐英语”、“童心童绘故事会”、小小图书管理员体验活动、“你选书 我买单”等;文化活动是面向闽侯县中、小学适龄学生进行公益性免费培训,旨在为中小学生打好学习基础,传承传承国学文化经典,提高其综合文化素养。
读者服务
入馆须知
开馆时间
据2023年6月图书馆官网数据,闽侯县图书馆开馆时间如下表所示:
借阅指南
图书、现刊、过刊合订本可外借,报纸不外借。
借期为30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
提示:外借前请仔细检查所借书刊,如有缺页或破损,请向工作人员说明;外借时请认真核对书名、条码号及实际借书数量。
提示:如有下列情况,图书将不能续借:有逾期未还文献、所借图书超过续借次数、读者证号、密码或图书条码号输入不正确。
对批划、涂改、污损普通书刊资料者,根据书刊损毁具体情况进行赔偿。
读者离开图书馆时,将未经办理借阅手续的馆藏资源藏于身上、书包或其他物品中夹带出馆,一经发现,即被视为盗窃书刊。如属盗窃书刊将采取下列措施:
办证指南
一、申办对象
持本人有效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等),一寸近照一张的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均可办理闽侯县图书馆读者证。
二、申办方式
提示:读者证可供全家使用,但不建议提供给家庭外的人员使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文明公约
闽侯县图书馆是传播文明的重要窗口,为共同营造和谐舒适、安静有序的阅读环境,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与闽侯县图书馆安全,请读者遵守如下规定:
1.树立文明市民形象。进入闽侯县图书馆读者应衣着整齐、端庄。赤膊、赤脚、一级酒醉者谢绝入馆。
2.保持闽侯县图书馆安全卫生。严禁携带动物及危险品进馆;严禁在馆内吸烟;请勿在借阅区饮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3.遵守闽侯县图书馆相关规定,进入借阅区的读者,请将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阅读无关的物品寄放在“读者寄包处”,自带物品如有丢失,闽侯县图书馆概不负责。
4.保持安静的阅读环境,请勿在馆内喧哗、戏闹、追逐、吵架、斗殴以及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进入闽侯县图书馆前请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请勿在借阅区拨打、接听手机。
5.请勿在闽侯县图书馆睡觉、躺卧。请勿用私人物品占据阅览座位。
6.爱惜闽侯县图书馆各种资源及设施。损坏书刊按相关条款赔偿;损坏电脑、桌椅等按价赔偿。
7.团体参观请提前与闽侯县图书馆办公室预约。未经准许在闽侯县图书馆进行非图书馆阅读活动,闽侯县图书馆有权制止。
8.请自觉遵守闽侯县图书馆各项规定,配合工作人员管理,遇到紧急事件发生,请依照工作人员的引导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