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审计局
阳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阳泉市审计局,根据《中共阳泉市委、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阳发〔2019〕1号),阳泉市审计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机构简介
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接受市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审计工作战略、规划、重大决策和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市委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设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市审计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
1、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机关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县(区)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市投资和以市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市县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建立项目监管信息系统,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监管信息汇总、统计分析工作;
7、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8、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9、市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10、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11、审计厅授权审计的其他审计事项;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职能转变
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各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组办公室、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财务等工作。组织全市审计系统业务工作目标考核。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拟定机关和所属单位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党组与市委的党务联系。承办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承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相关工作。承办党组的其他日常工作。负责党员管理、监督、教育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群团工作。负责处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人事教育科
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承办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事项。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计划督查科
负责管理全市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和市本级审计项目计划。负责机关审计项目工作量的审核。组织全市审计统计工作。督查审计项目执行情况、审计报告整改情况和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督查审计工作纪律和行政效能情况,督查县(区)审计机关有关工作。
(四)法制审理科
拟定贯彻有关法规、规章、制度、准则的实施办法。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办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审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宣传审计法规。监督检查下级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
(五)电子数据审计科
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六)财政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区)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审计国家及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并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负责政府采购的审计工作。
(七)金融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国有金融机构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审计市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八)行政事业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委工作部门、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管理的专项资金。
(九)农业农村审计科
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
(十)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投资和以市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组织开展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审计。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市县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建立项目监管信息系统,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监管信息汇总、统计分析工作。
(十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
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十二)企业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国有独资企业、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参控股企业、市国有金融机构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审计市驻外非经营机构的财务收支。
(十三)社会保障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十四)经济责任审计科
组织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以及县(区)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有关日常工作。
(十五)内审指导科(政策研究室)
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综合分析和整理研究。
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局长:郗文保
副局长:董海庆、王彦峰
所获荣誉
2020年11月,阳泉市审计局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中共阳泉市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2日起施行。
地图信息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31 11:14
目录
概述
机构简介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