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甲在
甲骨文中称象甲,是
祖丁之子,
南庚死后继位。阳甲在位期间定都于
奄,曾西征丹山戎。此时的
商朝内乱不止,诸侯不朝。阳甲已无法控制局面。阳甲在位7年(一说4年)后病死。
商王朝继位的现象可以看出,商人前期的继承法多以
兄终弟及为主,以
父死子继为辅,即便传子,也多传弟之子,少传兄之子。由于商王的妻妾众多,故其子辈的兄弟一般也很多。因此,在兄终弟及的制度下,往往会引起兄弟之间为了争夺王位而发生冲突。直到
武乙废除兄终弟及,确立父死子继后,这种局面才有所缓和,但那时离商朝灭亡只有四代了。到
帝乙时形成了嫡长子继承的
宗法制度,这种继承制度为周朝所承袭。自
仲丁到阳甲的九个商王中,每一次王权更替,都引发了剧烈的争夺,造成
九世之乱,从而使得王室势力逐渐衰弱,产生各诸侯、方国不朝叛出的政治危机。司马迁说:“自仲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于是诸侯莫朝。”这种看法是很有见地的。
阳甲在这样的局面下即位,可以说内外交困,力不从心。因此
太史公说:“帝阳甲之时,殷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