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岳(约833年-约905年),吉州庐陵人。曾任
江南西道观察使钟传的判官。著有《唐统纪》、《折衷春秋》、《大唐实录撰圣记》等。
陈岳,吉州庐陵人,年少有文才,晚年从镇南节度使
钟传,官至江南西道观察
判官。因被同僚谮害,引退。
光化年间,钟传复辟为从事,后遭谗言罢黜,不久因病而死。著有《春秋折衷论》三十卷、《圣经》一百二十卷、《陈子正言》十五卷,辞、赋、歌、诗,别有编帙。
陈岳,吉州庐陵人也,少以辞赋贡于春官氏,凡十上竟抱至冤。晚年从豫章钟传,复为同舍所谮;退居南郭,以坟典自娱。因之埔览郡籍,尝著书商较前史得失,尤长于班、史之业,评三传是非,著《春秋折衷论》三十卷;约《大唐实录》,撰《圣经》一百二十卷。以所为述作,号《陈子正言》十五卷。其辞、赋、歌、诗,别有编帙。光化中,执政议以蒲帛徵;传闻之,复辟为从事。后以谗黜,寻遘病而卒。《
唐摭言卷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