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6日电 据台湾
今日新闻网报道,
陈水扁之子
陈致中控告《
壹周刊》报道他疑涉召妓案,7月间向
高雄地方法院提告《壹周刊》损害名誉,要求回复名誉和求偿200万元,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全案予以驳回。召妓案还是一团谜云。
《壹周刊》在7月间日以陈致中召妓为封面,指出当月3日凌晨陈致中疑似
买春,还拍到应召女妮可从陈致中座车离开的画面;这位应召女郎也指认,跟她从事
性交易的男子就是陈致中,整起报道震惊岛内,陈致中澄清绝对没有买春,并指这部被拍到的车子在6月就已经借给林姓友人
林伟斌使用。 陈致中控告《壹周刊》报道他疑涉召妓案,向高雄地院提告《壹周刊》损害名誉,要求回复名誉和求偿200万元
新台币。
这宗召妓疑云也衍生案外案,陈致中因不满
国民党“立委”
邱毅多次在电视上公开指称他涉嫌召妓、透过黑道对应召女“
妮可”施压等发言,向
高雄地方法院递状控告邱毅损害名誉,求偿200万元新台币,高雄地方法院本月11日开庭辩论终结,将于11月25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