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出口商品(Export restricted goods)是国家控制出口商品的数量,金额和输往。属于出口配额管理的货物有18种,详见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6第86号公布的2017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其中,由发展改革委负责分配的出口配额货物包括
小麦、
玉米、
大米、
煤炭、
原油、
成品油(不含润滑油、润滑脂、润滑油基础油)、
棉花等7种;由商务部负责分配的出口配额货物包括活牛(输往港澳)、活猪(输往港澳)、活鸡(输往香港)、
小麦粉、
玉米粉、
大米粉、
甘草及甘草制品、
蔺草及蔺草制品、
磷矿石、
锯材、
白银等11种。出口上述货物,需先向发展改革委或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申请获得配额后,再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以下简称为出口许可证),持出口许可证按海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国内短缺物资包括大米、小麦等粮食。.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大厅。负责受理对活牛(输往港澳)、活猪(输往港澳)、活鸡(输往香港)、小麦粉、玉米粉、大米粉、甘草及甘草制品、蔺草及蔺草制品、磷矿石、锯材、白银等11种货物的出口配额申请。
有数量限制,按照年度配额量进行分配(
小麦粉、
玉米粉、
大米粉等货物出口配额的总量由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