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
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成品油按照《成品油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第四条称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生物柴油替代燃料
主要分类
汽油:消耗量最大的品种。汽油的沸点范围为30~205℃,密度为0.70~0.78克/立方厘米,商品汽油按该油在汽缸中燃烧时抗爆震燃烧性能的优劣区分,标记为辛烷值70、80、90或更高。标号逾大,性能逾好,主要用作汽车、摩托车、快艇、直升飞机、农林用飞机的燃料。
喷气燃料:主要供喷气式飞机使用。沸点范围为60~280℃或150~315℃(俗称航空汽油航空煤油)。为适应高空低温高速飞行需要,这类油要求发热量大,在-50C不出现固体结晶。
煤油:沸点范围为180~310℃,主要供照明、生活炊事用。要求火焰平稳、光亮而不冒黑烟,产量不大。
柴油:沸点范围有180~370℃和350~410℃两类。对石油及其加工产品,习惯上对沸点或沸点范围低的称为轻,相反称为重。故上述前者称为轻柴油,后者称为重柴油。商品柴油按凝固点分级,如10、0、-10、-20等,表示适用的环境温度,柴油广泛用于使用柴油内燃机的车辆(包含火车)、船舰以及柴油锅炉。由于高速柴油机(汽车用)比汽油机省油,柴油需求量增长速度大于汽油,一些小型汽车也改用柴油。
石油溶剂:指石油醚、190#、200#溶剂油。其中石油醚分30-60度、60-90度、90-120度三种,溶剂油以油品的干点为牌号,分别用于香精、油脂、油漆行业、试剂、橡胶加工、涂料工业做溶剂,或清洗仪器、仪表、机械零件
炼油装置生产的是采取各种精制工艺制成的基础油,再加多种添加剂,因此具有专用功能,附加产值高。
润滑脂:是润滑剂加稠化剂制成的固体或半流体,用于不宜使用润滑油的轴承、齿轮部位。常见的钙基和锂基两种,钙基脂俗称黄油,用量最大,用途最广,适用于大多数情况下的设备润滑,锂基脂适用于使用温度相对较高的环境。
石蜡油:包括石蜡(占总消耗量的10%)、地蜡石油脂等,按用途可分为工业级、化妆级和食品级三档。石蜡主要做包装材料、化妆品原料及蜡制品,也可做为化工原料产脂肪酸(肥皂原料)。
石油沥青:主要供道路、建筑用。
石油焦:用于冶金(钢、铝)、化工(电石)行业做电极。
除上述石油商品外,各个炼油装置还得到一些在常温下是气体的产物,总称炼厂气,可直接做燃料或加压液化分出液化石油气,可做原料或化工原料。
税费改革
总体思路
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依法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建设资金;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
形成机制
国产陆上原油价格继续实行与国际市场直接接轨,国内成品油价格继续坚持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建立和完善既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又考虑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既反映石油资源稀缺程度,又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的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国内汽、柴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和合理利润确定。
将现行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最高零售价格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并将原流通环节差价中允许上浮8%的部分缩小为4%左右。国家将继续对成品油价格进行适当调控。
实施时间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政策通知
为建立完善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和规范的交通税费制度,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公平负担,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国务院决定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
(注:具体政策内容条款请翻阅参考资料:)
制度管理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2月4日经商务部部领导一致同意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注:详细管理办法细则请翻阅参考资料:)
价格指数
10月31日发改委发布消息称,本轮调价周期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均降低7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均降低0.06元,调价执行时间为10月31日24时。新华(大庆)国际石油资讯中心分析师王超认为,本轮调价创新机制以来的最小跌幅,调价后预计主营业者心态将有所企稳,按需补货,但补货数量有限,后市全国成品油价格指数将以平稳走势为主。
全国成品油价格指数运行结果表明,上周93#汽油平均价格报收于9096元/吨,较前一报告周期上升了18元/吨;0#柴油平均价格报收于8014元/吨,较前一报告周期降低了77元/吨。
综合来看,汽油价格变化幅度不大,但柴油价格下降明显,带动全国成品油价格指数小幅走低。
王超认为,上一轮成品油调价周期内,国际原油继续呈宽幅震荡走势,截至30日一揽子原油平均价格变化率为-0.95%,幅度逐渐收窄,对国内成品油市场形成利空影响。
王超分析说,本次油价下降幅度偏小,对成品油消费的提振作用将十分有限。成品油市场整体行情呈现持稳态势。主营方面来看,多数业者汽柴油价格守稳,个别主营柴油价格上调。地炼方面,成品油市场交投较为清淡,油品升级成为市场重心,地炼面临严峻挑战。
社会单位根据市场情况适量补货,按需买进。观望后市,成品油市场缺乏明显利好支撑,国际原油市场利空充斥,业者对后市普遍持看空心态。美国能源情报署公布美国石油库存数据备受关注,库存高企或将使原油价格维持弱势震荡,利空国内成品油市场。
全国成品油价格指数是由新华(大庆)国际石油资讯中心在每天采集国内各地一万多个成品油市场终端价格信息的基础上,通过系统和专业的计算方法得出的综合指数,旨在全面反映国内成品油消费价格水平及波动情况。
定价机制
自1998年迄今,中国已经历了三次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
1998年6月3日,原国家计委出台《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规定中石油中石化两个集团公司之间原油交易结算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由原油基准价贴水两部分构成。其中原油基准价由原国家计委根据国际市场相近品质原油上月平均价格确定,贴水由购销双方协商确定。
汽、柴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原国家计委按进口完税成本为基础加国内合理流通费用确定零售中准价,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在此基础上并在上下浮动5%的幅度内确定具体零售价。
从2000年6月份起,国内成品油价开始参考国际市场价格变化相应调整,当时参考的只有新加坡市场的油价。
从2001年11月份起,中国又一次进行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改革的核心是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油价上下波动幅度在5%-8%的范围内时保持油价不变,超过这一范围时由国家发改委调整零售中准价。
2006年3月26日,国家发改委在宣布成品油价上调的同时,向地方传达了石油综合配套改革方案。方案包括两大内容:一是成品油价由原来的与国际成品油价直接接轨,改为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上国内合理加工成本和适当利润确定。二是推出“四个配套机制”:包括建立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建立相关行业价格联动机制;建立对种粮农民等部分弱势群体和部分公益性行业给予补贴的机制;建立原油涨价收入的财政调节机制
供需情况
预计2013年,我国汽煤柴三大成品油产量将达到约2.97亿吨,同比增长5.3%左右,将上半年下降0.3个百分点表观消费量将达到约2.87亿吨,同比增长3.6%左右,较上半年下降0.1个百分点,市场供需保持宽平衡状态。其中,3季度产量约为7349.3万吨,表观消费量约为7126.8万吨。
依据一:经济继续增长,增速相对较低从世界经济指标和权威机构分析看,下半年世界经济缓慢复苏,增速不理想。
中国经济指标也显示增速难以较大幅度回升。国家可能对经济政策进行微调,但力度可能不大,对经济的刺激作用有限。多数经济学家认为,下半年中国经济相对稳定,增速相对较低。
依据二:炼油能力继续扩大,产量保持平稳增长2013年国内炼油能力将新增4050万吨/年,出现5年来的最大增量:主营单位将有5家炼厂扩建,新增炼能1850万吨/年;四川石化和中化泉州新建炼厂将于2013年陆续投产,新增炼能2200万吨/年。
2013年包括主营炼厂和部分地炼在内的炼油能力将突破5亿吨/年。根据新增产能的投产节奏,并考虑到需求增长幅度对开工负荷的影响,预计2013年国内成品油产量约为2.97 亿吨,同比增长5.3%左右。
依据三:促消费政策持续实施和汽车销售的透支效应共同作用,汽油需求有望持续增长但增速有所回落2013年,节能汽车补贴政策仍将继续落实,第二轮“汽车下乡”政策有望在局部地区实施,节假日高速路通行免费措施的延续,以及日系品牌汽车销售的缺口逐步被其他品牌填补,均将对汽车市场的增长提供支撑。
但另一方面,2009年、2010年中国汽车销量45%和32%的爆发式增长对后期汽车销售的透支作用仍将延续到2013年,加上大中型城市限制汽车出行的力度仍将加大,均将限制汽油需求的增长。
依据四:航空出行增加,煤油需求将稳定增长2011年1季度以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已经连续8个季度高于国内机票价格的增长。考虑到2013年国家对收入分配体制的改革将会落到实处,以及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各项措施继续实施,预计民航国内客运市场将维持高速增长。
另外,世界经济略好于2012年也将带动国际商贸往来活动的恢复,国际航空货运量增长有望加快。
依据五:柴油用油需求将实现增长,柴油市场将温和回暖结合对柴油用油行业发展趋势的分析,预计2013年十大柴油终端行业中的公路物流、农业、铁路运输、水路运输、建筑业、工矿企业、商业民用等七大行业的用油需求较2012年将实现增长,这些行业约占柴油终端消费量的90%,柴油市场温和回暖的方向明确。
国内成品油市场需求增长减缓。随着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及新能源的开发利用、能源效率的提高,国内油品的市场需求增速减缓将成为长期趋势。截至2013年末,我国一次性原油加工能力逾7亿吨/年,已显现过剩的迹象。2006~2012年,我国原油表观消费量年均增幅为6.8%。根据我国宏观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费之间的变化情况,智研咨询预计2013年国内原油表观消费量约4.89亿吨,同比增长约3%;天然气表观消费量约1645亿立方米,增长15.5%;成品油表观消费量约2.87亿吨,增长3.5%,其中柴油表观消费量约1.70亿吨,与上年大致持平。预计2014年,原油表观消费量约5.1亿吨,同比增长4%;天然气表观消费量约1880亿立方米,增幅15%;成品油表观消费量约为3.02亿吨,增幅4.5%。
国内成品油价格主要随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其中,0#柴油年均价在8510元/吨上下,同比持平;93#汽油均价约9950元/吨,微涨0.2%。
市场价格
油价倒挂
2004年,中国石油进口越来越多,总量达1亿吨,占中国石油消费量的约40%。
2010年,中国共进口石油2.39亿吨,占中国石油消费量的55%。中国实行的是与国际接轨油价机制,即根据国际油价的变动来调整国内油价。进口油价上涨,如果国内成品油销价不相应上涨,那么势必出现炼厂销售的成品油价格反而比购进的原油价格便宜的“倒挂现象”。
价格调整
根据2013年3月27日起实施的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国内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做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第一次调整是2013年6月6日24时,国内汽、柴油价格分别降低95元/吨和90元/吨。
在2013年2月25日发改委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后,国内汽柴油批发价跌势明显:如中石化决定,自2013年3月1日零时起下调柴油调拨价100元/吨。市场上,一些成品油批发商为了减少库存也持续下调价格,平均日降幅约为10-20元/吨。
由此也导致国内成品油批发价和零售价利润空间加大,如部分地区柴油批发价和零售价差距已经扩大至500-650元/吨,为加油站零售让利提供了空间。
2013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提高9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07元和0.08元,调价执行时间为5月9日24时。此次成品油价格提高幅度,是根据2013年5月9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确定的。
2013年8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表示,由于国内汽、柴油的调整幅度低于每吨50元,此次油价将暂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这是新成品油定价机制下油价调整第四次搁浅,也是首次遭遇连续两次搁浅。
2013年9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表示,决定自9月14日零时起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90元和85元。本轮油价调整也是2013年油价的第10次调整,进入2013年以来,国内油价历经了“6涨4跌”。
2013年10月,成品油将迎来新机制实施后的“二连跌”,下调幅度或在70-80元/吨,调价窗口将于2013年10月17日开启,最快10月18日(下周五)凌晨兑现。
2013年11月1日零时起汽、柴油价格每吨均降低75元,这一降幅创年内新低,也是十年新低。
(注:从2005年至2009年国内成品油价格经历数十次调整,具体的调整时间请翻阅参考资料:)
2014年4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55元和145元,调价执行时间为4月24日24时。
2014年5月9日24时起,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调整为每吨9145元和8025元,每吨均降低50元,折合汽柴油价每升下调0.04元。
2014年6月我国进口成品油236万吨,较上月增加55万吨,同比减少28.05%;1-6月成品油累计进口1526万吨,同比减少29.4%。
2014年6月我国进口原油2328万吨,较上月减少280万吨,同比增加5.01%;1-6月原油累计进口15197万吨,同比增加10.2%。
2014年9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40元和13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0元和0.12元。调价执行时间为9月16日24时。在此次成品油价格下调之前,国内成品油价格已分别在7月21日、8月18日和9月1日连续三次下调。本次成品油价格下调是六年来的首次“四连跌”。
2014年11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90元和18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4元和0.15元,调价执行时间为11月14日24时。
2015年2月,按照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十个工作日一调”原则,国内油价在27日24时将再次迎来调价窗口。多家机构分析师表示,只有原油连续大幅暴跌,本轮油价才能搁浅,因此本次调价几成定局,成品油将迎来2015年首次两连涨。
2020年3月17日,国家发改委对外表示,按照2016年出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根据国际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从近10个工作日看,国际油价大幅下跌,平均水平已跌破每桶40美元调控下限,国内成品油价格将按机制自24时起大幅下调至对应40美元的水平,低于40美元部分不再下调。
2022年7月26日,新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开启。央视财经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本次油价调整具体情况如下:国内汽、柴油零售限价每吨分别下调300、290元。全国平均来看:92号汽油每升下调0.24元;95号汽油每升下调0.25元;0号柴油每升下调0.25元。央视财经记者给您算了一笔账,以油箱容量在50L的家用轿车为例,加满一箱92号汽油将少花12元,较6月中下旬少花39元左右。
自2022年9月21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分别降低290元和280元。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2024年6月13日24时,国内成品油零售限价迎来下调。据国家发改委消息,国内汽、柴油价格分别下调190元/吨和180元/吨。折合成升价,每升92号汽油、95号汽油及0号柴油分别下调0.15元、0.16元、0.15元。
2024年11月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自24时起,国内汽油和柴油价格分别下调145元、140元/吨。折合升价,92号汽油下调0.11元,95号汽油和0号柴油均下调0.12元。
改善成品油质量
中国国务院周二(2015年4月28日)发布公告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当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措施,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和企业技术升级,将全国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的时间由原定的2018年1月,提前至2017年1月。2016年1月起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的区域,从原定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扩大到整个东部地区11个省市全境。分别从2017年7月和2018年1月起,在全国全面供应国四、国五标准普通柴油。为完成上述任务,炼油企业将增加技改投资约680亿元人民币(110亿美元)。
各界反响
国内成品油价设置上下限
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
此次,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设置调控下限为每桶40美元,即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时,按原油价格每桶40美元、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40美元低于130美元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按照机制调整,该涨就涨,该降就降。
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也就是说,当国际油价高于每桶130美元时,国内成品油价仍有上调的可能。
针对国家发改委设置调控的下限,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告诉浙江在线记者,成品油价格机制设置调控下限,能够保障我国石油自给能力,有利于能源结构调整以及新能源发展,也能保障能源长期安全。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5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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